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买家,在房屋买卖时,因为房子有个地方需要维修,买家和卖家商定由卖家在房屋过户后负责维修并支付费用,之后提供有效维修发票给买家后,买家将暂扣的5k房款(放在中介的trust account中)释放给卖家。这个条款是通过双方律师的,有明确的文字表述。
现在的问题是房屋过户后,双方发现维修费用超过了5k,这时卖家就不想修了,暂扣的5k也不要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买家还是可以要求卖家进行维修并支付所有维修费用吗?
谢谢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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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买家,我们的论点是,协议中规定由卖家实施维修并支付所有费用,其中并没有使用“up to 5K”的语句,所以无论花费多少,都是由卖家承担。
但是我们只暂扣了5k,所以现在有点棘手。律师建议打官司,所以想请教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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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过户后,再维修呢?
应该是不维修,不过户啊
或者,如果觉得维修是个大维修,直接开口砍成交价啊,1-5万随便砍,砍完过户你自己维修不就行了?
没搞懂楼主的情况,是否楼主再说的明白一点,为啥会发生这种对买家不利的情况
当初为啥要同意这极易产生纠纷的合约
最后,要维修什么东西、哪个部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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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当时没经验,双方都以为5k能搞定。方案也是中介提出的,要修的是房子外面的挡土墙。现在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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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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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后悔,看看房价会不会涨?还有如果你放弃这房还会不会买到更好的房?有些时侯要全局考虑,不要在小事上给自己找隔应。
很多年前,我朋友就是因为室内电线要重新走线的问题,生把一间我们都认为很好的房放弃了,因为他认为卖家有欺诈问题,让卖家退回他的10% deposit. 卖家一个月后重新拍卖那房子,那房价直接上涨了50%。 我朋友从此就一蹶不振,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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