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我年底要回国两个礼拜,所以想在这边买一个IPAD然后在机场退税再带回来,这样这台IPAD我还能在财年终报税时做为work related expenses再退税吗?
评论
逻辑上不可以,退GST是指带出不带回的东西
实际操作~~~~你懂得
评论
IPAD我还是要带回来的,工作中还是要使用的。
评论
评论
It is a kind of abusing tax system, and it is not acceptable by law.
评论
我已经明白了,这样做是不行的。就看ATO查不查了,如果ATO要查的话,invoice上应该会显示GST已经退了,应该不能做为work expenses再退税了。
但是我肯定要选其一进行退税,如果个人所得边际税率是30%的话,我是选择在机场退消费税合算还是财年末个人退税划算?
[ 本帖最后由 maplelin 于 2012-8-4 12:39 编辑 ]
评论
显然是年终退税核算, 可以退回 30%, 而GST只能退回10%, 还用多想?
评论
是不是和工作有关的?如果不是,不行。
评论
怎么证明是否和工作有关呢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