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先对此进行了深入讨论之后,我决定追查我们曾经建立的第一个信托的结算发生了什么因为当这样做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关于结算金额的重要性和识别它的建议以下是直接的通信往来我的律师、我自己(受托人)和财务顾问 信托类型是全权委托信托 我的困惑至高无上 从:受托人到:财务顾问……”我发现的一件事是信托的有效性(我们应该去吗?法院)在识别信托的原始结算金额方面受到严格测试 在这种情况下########## 律师担任信托的委托人 我们需要确定初始结算金额在哪里通常以两种方式之一处理,要么将金额(在我们的例子中为 10 美元)装订在信托契约的原件上,要么作为第一个条目存入信托银行账户,明确表明它来自我注意到委托人银行账户中没有任何 10 美元的金额,当然不是第一次入账 而且信托的原件在第一年或两年内保存在自己身上 信托契约说,布雷特戴维斯的律师提供了结算的金额但是,没有 10 美元的钞票被钉在信托上,也没有 10 美元进入原始麦格理银行账户 我担心的是,如果我们无法识别 10 美元,那么信托可能会被证明是无效的,您能否检查您的记录,也许向 Brett Davies Lawyers 询问 10 美元是如何提供的 谢谢,------------------------------------来自: 财务顾问 致: 律师 我们收到了我们的一位共同客户的以下询问 - 您准备了家庭信托契约 - $$$$$$$ 家庭信托 您能否告诉我,或者直接####解决方案问候并感谢您的时间财务顾问客户服务经理---------------------------------- --------------- 发件人:律师 收件人:Fina ncial Adviser and Trustee 主题:RE:客户对信托契约的查询 阅读契约的第一页,其中谈到了已支付的已结算金额和受托人确认付款 这就是我 18 年来一直这样做的方式 这是它是如何完成的 虽然自 1970 年代以来我还没有听说有人这样做,但欢迎您在契约上钉 10 美元 很高兴讨论##### Lawyers ---------------- ------------------------------------------- 发件人:受托人 收件人:律师 抄送:财务顾问 主题:RE:客户对信托契约的查询非常感谢我的无知,但我正试图澄清这一点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了 10 美元 - 受托人已确认收到已结算的金额id,是否需要证明现有的 10 美元,或者通过固定到信托的实物 10 美元,或者显示这 10 美元的信托银行账户再次,这证明已被我认为是关键的,或者您认为存在绝对不需要证明 10 美元的存在以证明信托的有效性---------------------------------------------------- 发件人:律师 收件人:受托人 我认为有些人是无缘无故吓唬你 已结算金额和接受的证据在契约中 这是正确的,在法律上可以接受 乐于讨论 律师
评论
对此没有回复 也许太长了 但是,鉴于它是与先前围绕 10 美元钞票的主题中的许多建议直接矛盾,我原以为它会引起一些兴趣 干杯,拉尔夫
评论
以 55% 的现金利率 - 10 美元不会产生我对阅读的兴趣太大了;看了一会儿 我的会计师与公司受托人建立了 HDT 它没有直接委托人或 10 美元的款项 它也没有指定人 也没有支付印花税 阅读这些帖子让我感到困惑 我就这三点向会计师询问了他的答案: 1) 它没有委托人 作为单位信托和全权委托的混合体,单位部分意味着主要单位持有人是委托人 2) 它没有直接委托人 - 主要单位持有人是委托人 3) 没有支付印花税 -作为单位信托 - 单位的初始购买是现金金额而不是印花税 这对我担心的任何人是否有意义 我可能已经支付了毫无价值的契约拉尔夫 - 如果我的会计师是正确的 - 那么你的委托人结算金额毕竟没必要
评论
总是好奇你的 HDT 盖有 OSR 我会发布你问的那些好问题将您的会计师编到 NickM、CoastyMike、WbThom 或这里的其他合格人员之一 让我们知道答案 REDWING
评论
没有为此支付印花税 不,它没有支付印花税 但是,有一个第 8 节中的条款 单位转让 83 已支付印花税 每份转让文书必须盖章并留给受托人,并应附有与要转让的单位有关的证明 绝对是信托 它有一节处理全权委托受益人 它也有单位持有人
评论
谢谢 alwayscurious, 真的不确定,这些线程为我打开了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似乎有同样自信的回答 - 但方向不同(我的律师与论坛意见)我觉得论坛吸收了广泛的观点和经验,这使我信任它(尽管我总是在采取行动之前获得法律会计建议)直接的法律建议很难忽略,在这种情况下,它似乎与论坛上的意见权重相矛盾我仍然感到困惑如果一些对先前线程的回应者插话我可能实际上将这两个建议解释错误
评论
评论< BR>这可能无济于事,但由于我对上一个线程非常感兴趣,所以我想我会提到 Renton 在委托人上所说的话: quot;委托人 - 通过执行(签署)合法创建信任的个人信托契约并通过注入信托基金的初始资产(通常只是足以满足法律虚构的名义金额的现金)”;这就是律师们真正在谈论的那个,结算的金额(实物现金)实际上只是一个法律虚构也就是说,它是如何完成的,然后其他人也这样做了——没有实际的法律裁决这 10 美元必须存放装订等来自-他的报价是'证明在契约中'-即契约说10美元是委托人给受托人的,每个人都签署了这种情况(受托人和委托人),所以你为什么需要物证 然而,无论他是在争论 (1) 10 美元真的不需要转手,还是 (2) 我们签署了它确实需要转手,所以它确实如此我不确定 Renton 是否看这个论坛会很有趣得到他的看法我也没有听说过有人引用信托的案例历史被证明不存在关于和解问题的 sed
评论
老实说,我不确定他所说的确切观点,我想你可以通过 nrenton@bigpondnetau 给他发电子邮件(不确定他是否会回复等)(PS 这个电子邮件地址在他的书籍网站上公开提供 - http:usersbigpondnetaurentonindexhtm)他是否看这个论坛我不“相信”他是会员(但不能肯定地说),但你永远不知道,他可能访问
评论
已结算的金额不是法律虚构,而是法律事实 没有财产,信托就无法存在 10 美元现金是初始财产,这是稍后添加的 这样做是因为现金不是应课税财产但转移其他类型的财产需要缴纳印花税。“法律虚构”可能来自该行为的不自然性质——A 只交出 10 美元并要求 B 根据信托契约的条款持有它——这委托人可能甚至没有阅读至于现金已被移交的证据,证据是契约上的签名和契约本身的措辞 如果这一点曾经受到质疑,如果他们仍然在世,当事方可能能够提供证据 如果不是,契约就足够了 我知道没有任何法律案例试图要求由于已结算的金额,信托无效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