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得到了一个房产的报价,显然还有一个比我的报价略高的报价,没问题,代理人接受了另一个报价,但是,据他说,现在卖方和买方处于“法律争论”中因为他们的报价说“报价在 9 月 13 日星期四 COB 到期”,并且买家正试图退出,但是 9 月 13 日是星期五!所以在法律的眼里,报价是在星期四还是 13 日到期,我还是撤回了我的报价
评论
我不是律师,但我会说是
评论
取决于在条款上,但是如果报价说它在13日到期,那么它可能在13日到期此外,除非他们签署了合同,否则无论如何都无法执行
评论
困惑,没想到报价具有法律约束力
评论
在一般法律上,如果要约被接受,则存在法律合同 但是房地产交易合同必须是书面的 所以书面合同可能具有约束力 - 这可能在背面信封的非正式合同 但是,不包括某些规定文件的合同将被撤销 - 例如在新南威尔士州,如果没有 s149 证书,那么买方可以在特定时间段内撤销合同 所以即使信息合同可以具有约束力它可能无法强制执行
评论
我的假设是买方已提出要约签订的合同有效期至周四晚上,希望能得到它我通知代理我要撤回我的报价,并且业主已经做出了相当快的决定,并决定在星期五白天接受另一个报价并签署合同代理通知恭喜买家,买家要么买了别的东西,而代理供应商正试图合法地说服现在双方签订的合同,现在显然不想继续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