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点有趣的情况,就房产提出口头+电子邮件报价,代理人打电话给我说他们会接受,并通过发送合同,按照约定发送合同,90 天结算,24 小时后,代理人打电话给我,说另一方提出的报价略高,但条件较差,所以我还价,+500 美元和 30 天结算,代理说他们会接受并在周末通过合同传真,所以我打电话代理,谁不可用并与 PAsecretary 交谈她是否收到传真,然后她继续告诉我她可能已经发出了嘘声,并且供应商已经签署了他们拥有的合同,所以我可以签署任何一份合同,但是,我更喜欢 +$500 和 30 天的结算,这种情况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已经签了两份合同,幸运的是,他们都对我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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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供应商签署了您的原件,让第二个销毁y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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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我想我把人弄糊涂了,发生的事情是,我口头提出了一个报价,然后几乎同时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经纪人给我打电话说好消息,所以我签了一个合同并传真了,同时他们收到了另一个offer,给了我还价的机会,所以我通过电子邮件还价,显然这也被接受了,所以周末我通过签署的合同传真,显然助理不小心传真了都与供应商签订了合同,所以供应商现在有 2 份合同,都是我签署的,1 份 90 天结算(原始报价)和 1 份 30 天结算(最新报价)高 500 美元,我更喜欢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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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日期是一样的吗?我会让经纪人解释他们搞砸了并撤回第一个报价 幸运的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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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双赢然后有 2 个签名和密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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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地产没有口头报价这样的东西所以我不试图了解你所拥有的这个实质内容你有什么书面合同,双方完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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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明白了 - 你没有任何供应商签署他们只会签署无论他们觉得他们最喜欢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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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很确定他们更喜欢最新的报价,因为它更高,这对我来说很好,但如果他们决定签署原版会发生什么例如,不适合我,例如结算期,我不会在这个国家或类似的国家,原来的那个是否仍然有效我所有的电子邮件报价都有到期日,但是,标准合同文件没有到期部分可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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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书面报价在报价到期(即根据其自己的条款)或您撤回之前一直有效如果要约被撤回,您可以随时抽签直到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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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已已经提出,然后与第二份合同的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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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他是说他已经提交了2份报价,每份都有不同的条款只是秘书喋喋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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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提议可以取代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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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这还没有说明如果确实如此,第一个提议需要撤回我在这里全面说明的一点是,您可以在一个物业上提出 10 个不同条款的报价,然后您可以对其他物业提出报价 - 同时只能提供其中一个报价接受其他人可以撤回 除了作为谈判策略之外,没有必要对要约设置时间限制,因为任何要约都可以随时撤回,直到无论如何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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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是同一个财产,那么第二个报价意味着第一个被撤回但是由于这是土地并且卖方已经签署了合同,所以他们可能会接受我建议买方传真撤回他不想继续进行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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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陆地上提供多个报价,我认为您的意思是这个,除非有一个错字;供应商已签订合同”;应该阅读“供应商尚未签署合同”一旦供应商接受了一个报价,其余的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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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是的,我的意思是没有对不起,大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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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点困惑,所以重新提交一份新签署的合同会自动使所有以前的合同无效,如果你以 30 万美元的价格签订了一份合同,然后发现了一些重要的东西,然后又以 25 万美元的价格签订了另一份合同,那么这将是非常不公平的在你提交新的之后,供应商故意签了旧的评论
你有冷静期,所以你可以退出一个只是环代理,看看发生了什么,说你预先提供 30 天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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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希望它被接受,您应该撤回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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