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有人知道答案,我有关于取消合同的问题在合同无条件之后,没有结算然后超过默认时间并被取消,剩余的时间限制是什么我知道如果没收押金,如果物业转售并达到原报价的较低价格,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以弥补损失 我很确定损失金额必须“明确”;虽然即你不能只说自从合同到期以来市场已经下跌 X$ 所以我要起诉差价 理论上如果卖方实际上并没有决定再次出售并持有该财产,那么他们永远不会意识到损失,因此无法起诉以恢复它或者如果他们等待数年并且它进一步贬值(不太可能,但嘿谁知道)然后会出现亏损或者是否有某种时间限制雕像有没有人有过这种事情的经验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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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使用标准联名形式,那么我认为你有1年的时间从和解之日起实际确定损失通常买方会释放定金条件是供应商免除他们进一步的责任 - 我认为他们称之为事件的高潮 没有成为律师,我相信在声称受到伤害时,您需要表现出真正的努力以实现最高销售价格,提供所有报价向法院提出,如果它变得激烈,可能需要几年时间,并且各方在法律和法庭费用方面都需要支付 50-1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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