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一直在阅读一些相关的旧话题,并且有 PPOR 和配偶印花税的情况我想澄清首先,大约 5 年前建造了 2 个单位,而我是单身 住在一个一年并租了其他 3 年前结婚并与我妻子搬回另一个单位 我的妻子不在产权证上 我正在考虑以市场价值将我们目前居住的单位出售给我的妻子,从而利用配偶出售 - 印花税豁免 也我正在考虑为我们购买一个更大的房子,只有我的名字在标题上,资金来自我妻子的单位销售收入(这样我可以降低我的不可扣除贷款)现在我明白了,因为我住在这个单位目前和我的妻子在一起,当我卖给她时,实际上她也住在里面,所以当她稍后在赛道上卖掉它时,她可能会避免出售 CGT,这取决于她何时出售,即 6 年规则但我想知道如果她会被豁免,因为她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她的头衔上住在里面 如果她需要在业主的情况下住在里面,3个月就足够了我想卖掉我们现在住的单元的原因是因为我拥有的另一个单元(现在是租的)我住在5年前开始,所以如果我以后决定卖的话,我可能会免除CGT 就PPOR而言,我希望我以市场价格将单元1卖给我的妻子,她给我资金用于购买新房,因此她不支付印花税,而且我也不支付CGT,因为我们住在里面但是她将来出售时可能需要支付CGT,因为她没有作为所有者住过但是对于单元2,我仍然拥有并居住过并且现在出租,如果我决定稍后将其出售给任何人,我是否可以免除 CGT,因为即使我住在其他地方,我也可以声称这是我的住所,我是否正确(对不起,如果它是有点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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