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们在 2009 年底购买了我们的投资物业 直接出租了一年,然后决定搬回去 做了一些 reno 并在那里呆了大约一年,然后决定出租它并使用出租公寓的租金收入 今年年初,我们买了一套新房子,目前是我们的 PPOR 我们正在考虑明年出售投资物业 他们将如何计算我们以 350k 购买的投资物业的 CGT 和2010 年我们搬进来时的价值应该是一样的 猜测当我们搬出去并再次租用它时,它的价值应该是 430k,所以会计师会使用 350k 作为底价还是 430k 我们从来没有得到估价当我们再次开始出租时完成另一个问题是,我们能否在出售投资物业时不支付 CGT,并在某种意义上将其推迟到当前的 PPOR 我在某处读到你可以但我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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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很复杂,因为它是先出租的,所以哟你将不得不分摊其中的一部分,然后它是一个主要住所,然后你搬出去,所以你也可以申请部分主要住所豁免的缺席 在澳大利亚没有推迟 C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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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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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基础将是购买价格(加上购买费用) 您必须在收入和PPOR之间分配您拥有房产的时间从购买到您实际入住的时间是否应纳税 您在那里居住的时间不 (PPOR) 您在其他地方租房的时间不 (如果在 6 年内免税) 从您购买新的 PPOR 之日到销售之日不 (只有一个 PPOR 可申请) 一如既往,请咨询您的会计师,但这应该会给您一个相当不错的主意,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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