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的一次性住宅开发项目中,我是否需要注册 GST 我目前正在建造 2 套住宅联排别墅出售,我的会计师建议我们必须建立一个 abn 并注册GST 我不想这样做,但同时我也不希望税务部门以后追我,所以我想知道是否还有其他可能的更好的选择 这是我的情况 - 我已经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与另一个人就该项目达成协议(仅由律师起草协议,没有通过 asic) - 这是一次关闭项目 我们不会再这样做了 - 老房子被购买(大约 2 年前),现在被拆除,已被细分,2 栋房屋正在建造 2 个独立的产权 房屋建筑公司将于明年年中完工 - 我们不从事建筑行业或之前开发过盈利性房产,就像我说的那样,这是一次性的 - 我们已借入所有资金 f或者这个项目 这个项目一直是个传奇,出了点问题,一路上造成延误,花了我们很多钱。这一切结束后可能还有一点利润,但最后一件事我想要的是被 GST 和会计师费吃掉的利润,后来才发现它是可以避免的非常感谢 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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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PaulaP,欢迎来到 Somersoft!我不是会计师-但我会尝试转达我的会计师向我解释的内容:出售新建房屋时只有两种合法的方法可以避免支付商品和服务税:1-将其设为您的主要居住地或 2 - 拥有并出租 5 年 似乎您的会计师给了您很好的建议 - 如果您现在注册 GST,您可以就您在建造新房时支付的所有商品和服务申请 GST 抵免,那么您只需向 ATO 支付 GST 抵免额和售出后收取的 GST 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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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会计师关于 GST 的电子邮件:好的,当我询问我是否必须支付时,我找到了我的会计师给我的电子邮件GST 如果我卖掉了我新建的房子(我的第一个开发项目,在将旧房子的后院细分后,我只建了一栋房子):以销售为目的,并且销售是企业的一部分(公共汽车如果他们注册了 GST,他们将有权为他们进行的与建造这些新住宅楼宇相关的任何收购获得进项税抵免。原因是新住宅楼宇的预期销售将是应税供应,而收购是出于“可抵扣目的”的程度,将决定所要求的进项税抵免金额。和“意图”;两者都是灰色的,并且基于事实和程度问题 您必须证明您在其中一个或两个方面所采取的立场的证据越多 - 可能会出现更好的情况,即新住宅楼在建成后可能不会出售,而是, 租赁 例如,开发商已经完成了新房地,但找不到买家,因此他们可能决定租赁房地,直到找到买主,以获得一些回报。相反,在出售之前出租,专员认为,该处所仅用于提供住宅租金的进项税因此,这意味着声称与开发相关的进项税抵免必须将财产退还给澳大利亚税务局 如果该财产在五年内被出售,那么这些进项税抵免的一部分可以要求退回 GSTR 20094,它提供了 gu idance 该裁决概述了如何确定在建造新住宅楼宇时进行的收购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信用目的,即在出售新住宅楼宇之前租用了一段时间 如果您在 GST 注册和 ABN,则有效施工前的权利,并且您计划租用新房,您不能要求退还任何 GST,因为它被归类为进项税供应退还建筑成本的 GST,您将必须按销售价格缴纳 GST,包括土地的价格(您没有(预先申报任何东西),除非您选择使用称为“保证金计划”的方法;,这意味着您实际上只对所有利润汇出 GST 如果您不注册,则无法要求他建造,但您也不需要在最终出售时支付任何 GST,如果发生在出租之后但是如果您在 5 年内出售,从技术上讲,您可以要求退还一些 GST(除非您是'在此期间未注册),但仍然有责任在出售时汇出 GST 希望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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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我同意你的会计师的意见 你买了房产来开发,你将出售新住宅物业和商品及服务税将包含在售价中 无处可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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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Erica amp; MRO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 我感觉没有什么办法了 我的会计师确实也提到了使用保证金计划,所以希望这会有所帮助 也许我们应该考虑将其作为投资保留 5-6 年出租,因为这里的租金很强劲,而且房产位于需求量很大的地区今天卖一个新的IP并获得利润用于下一个项目是否比在5年内实现利润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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