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关于 6 年规则的问题 购买价格是 300k + 成本 $15k 总成本是 $315k 如果有人买了一个 PPOR 比如说一个 2 卧室的单元,在里面住了 1-2 个月,然后为一个室友做广告, 室友在第 3 个月搬家 每周支付 14000 美元与住所的所有者住在那里(你能想到的任何其他),显然每周14000美元需要申报假设室友搬出,业主立即为新室友做广告,在空缺期间他们仍然可以要求上述项目的50%扣除如果业主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并且这是 PPOR,他们可以使用 6 年规则,以便在他们出售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 C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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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你您的私人使用比例将免征 CGT 在您的示例中以上- 50% 豁免 但是,我有一种感觉,您只能要求为寄宿者专用的比例-例如,一间卧室可能是建筑面积的 25%,所以您只能要求 25 % 的费用 - 出售时失去 25% 的 CGT 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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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琳娜,6 年规则不能适用,因为你必须缺席 至于问题 1,你可以要求这些东西,但值得拥有室友将失去 50% 的 CGT 豁免 参考 IT 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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