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多年来,我们设法积累了一些投资物业我们将所有投资与个人财务分开,为了购买新物业,我们通过重估物业高达 80% 并取出股权来为存款提供资金在我们的案例中,我们拥有价值增长的房产 A,我们对其进行再融资以提供 LOC 我们使用该 LOC 支付两个新 IP 的押金,并支付新房产到期时的差饷和其他一些费用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出售其中一个新知识产权,如果我们打算将所得款项用于购买私人住宅,则需要将由财产 A 资助的押金和费用退还给财产 A 我的想法是财产 A 仍将有与财产相关的债务那不再存在,如果我们将收益花在我们的个人住宅上,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跟踪所有用于已售房产的资金,因为原始贷款的那部分变得不可扣除我只是想在网络变得过于纠结之前,对此有一些建议有没有人对我们有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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