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有 2 个 IP,其中一个将被开发并且价值相当多拥有所有财务而其他人未受阻碍 事实上,它最近为购买第二个 IP 进行了再融资 税务部门通常跟随资金而不是用于获得财务的资产 所以如果我将融资的 IP 赠予信托并更换借款人给共同受托人,这笔资金用于购买非信托持有的IP会不会有什么问题?稍后我可能也会赠送其他IP,但我会权衡CGT和印花税问题还是我应该现在在 CGT 最小的时候同时做这两个相反,我可以将他较小的 IP 转移到信任 1st,尽管资金将来自“外部”的 IP;信托,即是否允许我的财务利息的个人税收减免,因为购买的资产现在属于信托 - 而不是我的个人所有权,我希望这不会太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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