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悉尼遇到了做众筹房地产投资的人 真正的情况是:例如,价值 500,000 美元的房产 开发商希望尽快获得资金,而无需通过银行贷款 所以要求中间人(代理人或任何你称呼他们的人)收集一个出资的投资者数量,例如; 10 位投资者因此每人支付 50,000 美元,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财产被还清,跳过了银行的还款或利息假设结算后,每周赚取 500 美元的租金,然后它将在 10 美元之间分配,每周 50 美元 - 持续成本我发现这种方法真的很有趣,而且只有卖价才能赚钱 - 资本收益 10 谁能告诉我缺点以及为什么它不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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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不向 ASIC 提交招股说明书的情况下宣传投资计划是违法的< BR>评论
问题将是“投资者”将不得不支付现金并且无法获得财产担保 这对许多人来说不是问题,但确实会占用可用于其他地方的股权 谁在管理财产并分配给业主和他们的费用是多少 我可以看到它在更大的范围内运作,但他们已经上市的实体在商业地产上这样做了 忘记这个想法,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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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 MRO 所指出的出去,我n 它与商业财产信托有什么不同 我想通常的事情会适用-要发布招股说明书等 在此示例中,开发商想为新建筑筹集 1.18 亿美元 http:wwwcromwellcomauinvestmentopportunity291box-hill-trust 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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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会有什么安全感 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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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某个时候你需要一个相当繁重的AFSL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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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你会怎么做想退出一半,甚至完成后,在最坏的情况下,您必须出售股份或整个项目,我相信有志同道合的可信赖的人,这会很棒,因此,我想建立一个财产基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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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签订法律合同,在一定期限(3年7年)后有出售选择权,如果在期限之间,不能出售但像股份一样,你可以转让给其他买家 那将防止不必要的退出 那么不利的一面是,如果 sel 需要投票选项ling与否,租金与否,如果您对现金感到绝望,那么它对您不起作用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不是每个人都这样做,因为它失去了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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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 它基本上是一个非上市财产信托或银团“众筹”;只是纯粹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术语 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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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 2 浮现在脑海中,“控制”;和“退出”;和所谓的中间女士或男士,,我不会考虑评论
这种安排在亚洲很常见 如果各方相互信任它可能会很好 否则它会以泪水而告终唯一的受益者将是法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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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在某些时候它会被解释为未经许可的基金管理业务只需要一个心怀不满的投资者向ASIC投诉即可看到一些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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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这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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