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just saw this article where the Victorian Consumer Affairs Minister proposes that his government, if re-elected, will force real estate agents to advertise price ranges, eg $500-550K, rather than quot;price plusquot;, eg $500K+ This is apparently旨在防止代理商故意低估报价,我们知道这种情况很普遍但我看不出这行得通如果房产的广告价格为 500-550K 美元,如果最终售价为 650K 美元,是否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这样,那么: 1)如果代理真的认为市场价值是 52 万美元左右,但由于市场上的一些怪癖 - 例如隔壁邻居想要翻新并增加他们家的面积,所以想要拥有相邻的街区 - 那里有愿意支付更多的买家 在这种情况下,罚款会阻止代理人为供应商获得最优惠的价格,这直接反对代理人对供应商的信托责任 2) 如果代理人是怕对外卖e 报价范围,那么我怀疑他们会开始使用非常宽的范围,例如 500-800K,价格范围变得毫无意义 他们应该更好地执行现有法规,或者专注于教育买家如何他们可以自己研究
评论
我也不太热衷于范围(以及价格加成)在过去几个月中发现有几次卖家的最低价格在前 5 美元K 的范围是 20K 美元,是其最小值的几倍,如果不考虑低于 50% 或更多范围的报价,那么 IMO 没有一个范围是没有用的,这只是一个吸引更多通常买不起的潜在买家的策略 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固定价格(我想我在一本标有“The Smart Sale”的书中看到过),其中的价格被宣传,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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