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整个报价合同过程有点生疏,所以请原谅我的无知90 天结算”,还是我本末倒置,我是否应该坚持获得商定的价格并在合同或还价中协商 90 天结算?我的印象是后者是常态结算期通常在接受报价后协商 建议赞赏 谢谢,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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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报价“包裹”的一部分; $X 与结算 Y 天干杯,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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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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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Y-Man 试着从 RE 代理那里了解供应商的情况如果他们需要寻找另一所房子来购买,或者在 3 个月内搬到海外,或者类似的事情,那么 90 天的结算对他们来说可能是完美的,这意味着您可以通过允许一个更有竞争力的价格来谈判更长时间的结算 然而,更典型的是,供应商希望“尽快”结算。并且 90 天会被视为不利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在报价时不提及更长的结算时间是不道德的,并且大多数代理商(如果他们很聪明)会在提出报价之前澄清附加的条件,无论如何,您想要的任何条件——检查、财务条款、长期结算等——都是你的报价的一部分接受后附上构成新报价,意味着您支付 X 美元以上,这对供应商不利,因为他们认为您最初误导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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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ozprep,是的,我同意不填充关于并试图使它成为双赢我一直坚持“$ X 结算 Y 天”;明确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并希望供应商也能看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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