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听说 FHOG 可以要求在其他人拥有的土地上建立一个议会批准的独立住宅 有人知道这方面的信息吗,特别是第二个住宅可以附加或建在现有的房子上,也就是奶奶公寓,供自己使用家庭成员 FHOG 信息热线不是很有帮助,并且拒绝定义什么是“独立住宅”;是,他们只是坚持认为它必须是议会眼中的独立住宅 我们的女儿可以在我们的农村街区放置一个超级便宜的小屋,并在新南威尔士州申请 24,000 美元的 FHOG 几乎可以支付一个质朴的小小屋的成本 我看到的唯一问题是议会要求双重入住,这又增加了 20k 成本,我们负担不起所以我想知道议会是否会将住宅级 1A 工作室定义为单独的住宅,而我们不必为双 occcost 拿出钱我们之前将工作室转换为某处的第二个住宅否则,但必须支付双重 occ 成本和使用变更等任何关于如何绕过这个 Cheers Seaview 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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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FHOG 是有偿的,因为有权获得 FHOG 的人将有明确的头衔和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家持有人这将d 在赠款旨在帮助谁方面没有意义 它被称为 FIRST 房主赠款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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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实际上并不拥有你的房子 你拥有它所在的土地,这意味着你也拥有这块土地上的一切如果你的女儿建在你的财产上那么它不属于她,它属于你因此我看不出FHOG会适用,因为她不是房主但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不同的州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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