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们在墨尔本不伦瑞克有一个 2BR IP 在过去的 2 年里一直出租(带家具),没有问题,在我们住在海外时由一个较大的 RE 代理商管理 最近的租户一直迟到在支付租金方面最近遇到了一些个人问题 - 我听说他们正在分居,租金支付*可能*成为一个问题 他们预计昨天会与 RE 代理会面讨论,但从未出现 代理建议再等一个月 我们是认为现在我们要返回澳大利亚,也许我们可以考虑自行管理物业 以前从未这样做过,想知道这是否真的是一个好主意 我的担忧是: - 如果出现问题,租户不太可能担心因为他们无法在租户数据库中被记录为“坏租户”(这是否真的存在) - 我们如何将他们评估为好租户 - 是否像打电话给参考和使用自己的判断一样简单 RE 代理是否有访问 da审查潜在租户的数据库 - 我们期待一个新的家庭成员,所以我可能有有限的时间来处理问题我不认为这是一个主要障碍,因为到目前为止问题有限,节省的钱可能会抵消这一点缺点#8203;不胜感激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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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租金是否最新没有违反租约 你能做什么 我会与代理保持定期联系 检查租金到期日是否已支付 如果没有,则坚持在可以发出违约通知的那一刻发出违约通知 如果没有,则随后发出下一个通知在截止日期前补救 我认为这是你最好的行动方案 我不会对潜在问题采取行动 让代理人完成我自己管理的工作,但我认为你应该要求代理人做你支付给他们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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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亚当!很高兴看到你回到论坛上,并祝贺你的小家伙来几个简单的问题当前租户是否在租约如果是这样,它什么时候到期这将更好地表明您可以选择移除当前租户,如果你愿意 坏租户数据库确实存在 最广泛使用的是 NTD 和 TICA,私人房东可以在 TICA 上列出但不能在 NTD 上列出 - 值得注意的是 3 年前左右这些数据库的法律发生了变化,你不能再就像你曾经可以做的那样列出租户有很多方法可以评估租户,对我来说第一印象很重要,我通常会在做出决定时将此反馈传递给客户除此之外,您需要调用他们的参考资料,谷歌, Facebook 等对于自雇人士,您可以查看他们的 ABN 并确保他们仍在注册,对于那些住在私人出租屋并没有在拥有他们的家之前租过的人,我会检查 RPdata 以仔细检查他们在申请您可以查看 NTDTICA,前提是他们已签署隐私声明方便,您可以确保他们是他们所说的人,还可以仔细检查账单上列出的地址,您至少想要 - 驾驶执照、医疗保险、一张银行卡、工资单和至少一张账单显示他们当前的地址 有趣的是,有多少人会提供“逾期”的账单;关于它的通知 除了向当前代理人索取他们的分类账(或两者都要求,如果他们没有在他们当前的房产很长时间)或银行对账单清楚地显示租金支付之外除了将租户安置在房产中之外,还有一个很多你需要知道的立法你不需要知道一切,但基础知识是必要的 对于一些违反该法案的行为,处罚可能会相当高,如果你碰巧找到一个知道如何玩这个系统的租户,你需要知道你的权利以及如何让他们出去 希望有帮助!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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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教育 : http:wwwconsumervicgovauhousing-and-accommodationrenting 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送一份表格,消费者事务部会邮寄给您所有您需要的正确表格 - 在家中各写 5 份很方便准备出发 正如 Lil Skater 指出的那样,准租户肯定要签署一份隐私声明,你需要这个来检查他们以前与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参考资料并检查租赁数据库当我第一次开始自我管理时,我只是“使用' 他们提供给我的房地产经纪人租赁工具包并重写了他们的一些表格供我使用,包括申请表、隐私声明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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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原以为对立法和程序的了解会是是否是最重要的因素或者没有人准备好自我管理这也许只是解决争议的一些一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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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确定我是否理解了这个问题,在看到其他答案后,我认为你现在主要关心的是正在管理您拥有的租户,代理人认为“可能”;成为一个问题我现在要管理这个场景,让已经在管理这个地方的代理与这些租户打交道不要现在“可以”接管。是一个问题 你一直在付钱给 PM 来管理,现在有一个潜在的问题,不要自己承担我建议让 PM 为你解决问题,然后一旦这个障碍完成, 考虑一下你是否想继续管理,但是,我会控制物业经理,并坚持在发生任何违规行为时发出通知,直到他们证明他们可以支付或证明他们无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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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租金基本落后了一个多月!我们打算做 Vcat 的事情,但突然租户继续付款(被设置为两周直接计费)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是否仍然继续通过 Vcat 强行移除租户或继续挂起(似乎没有做出任何努力减少拖欠)通知已经发出,租客两周前明确了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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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 如果租客是最新支付的,或者是在通知搬出通知送达后3天内支付的, 拖欠 15 天(整整 14 天)时,您需要重新开始该过程仍然可以根据原始通知向 vcat 提出申请 取消欠款 申请会询问在通知时欠款是多少 而不是现在 如果租户可能在通知前 14 天内拖欠欠款,这将很有帮助再次到期 三天只允许注册ered post receival 我曾经认为如果租户付款并且在申请时(在 3 天之间)没有拖欠 14 天,你必须重新开始但只要仍然拖欠,那么你可以让申请 我的下午检查了这个,因为她以前的想法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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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们仍然拖欠(检查过,实际上拖欠了大约 3 周)我主要担心的是我觉得拖欠的差距不会缩小并且在不久的将来甚至可能会增加 租户一直说她需要更多时间搬迁,但由于直接付款仍在继续,尽管她拖欠了 3 周,我是否应该延长她搬迁的时间而不是立即vcat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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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都同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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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在送达时拖欠少于14天的,14天的搬家通知无效,视为“送达”;收到时,即 3 个工作日 如果租户在通知送达后(第 18 天)拖欠 14 天以上,您可以开始 VCAT 程序,并且租户在听证会时不需要拖欠 14 天 -但如果他们在听证会时不到 14 天,您将获得仅付款计划 付款计划很烦人,但如果租户在 1 天前违反 VCAT 付款计划,您可以重新开始诉讼,而不是等待 14 天VCAT 申请要求在服务之日拖欠,措辞通常是“承租人的付款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2 月 1 日(含),账上 0 美元 承租人欠 $x”;如果在送达通知时租户仍拖欠 14 天以上,尽管已付款,但通知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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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错误我与我的 pm 核对了,她说这与更新已延期的 vcat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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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不错,他们通常会延期约 3 个月,但上周获准延期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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