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一位新南威尔士州租户要求他们希望撤回终止通知并在 2 周通知后继续延期 我的问题是:1 我是否认为他们必须得到我们的同意才能继续入住 2 我是否能够使我的同意以新租约为前提 提前谢谢
评论
参考标准租约第 10 页 注:3 - 如果是在固定期限结束时,租户可以给 14 天终止租约的通知 作为房东,您必须提前 30 天通知 4 - 如果租约是周期性的(即延期),那么租户必须至少提前 21 天通知,而您必须至少提前 90 天通知 - 非常公平 所以在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 - 不,租户不能简单地给你 14 天通知你的第二个问题,你不能强迫他们签订新的租约,如果他们确实同意了新的租约(即使只是3个月),租约将违反有关租户提供通知的规则
评论
嗨,斯科特,租户确实正确地发出了搬出通知,他们原定于明天离开该物业他们此后表示他们还不想离开,并希望以我不想要的相同租金继续延期其他愿意以更高租金签订 12 个月租约的潜在租户 此外,我已经产生了我不必承担的广告费用 公平部门不确定我是否能够增加租金并申请新的租约我接受了提款,并说他们会尽快找到我因为时间不是我现在所拥有的,我希望其他人可以提供帮助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