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是我的第一个 IP,我脑子里有太多的问题在与物业经理的合同要求我提前 90 天通知终止 PM 90 天期限是否仅适用于租户仍在租赁物业的情况 例如- 如果租期是 12 个月 - 租客已经在该物业住了 9 个月 - 租客没有续租的打算 我可以再等 3 个月,然后与另一位 PM 签订合同,而不必费心给现有的 PM 任何通知(因为在 12 个月末该物业没有租户) 我的理解正确吗 我正在与(将成为房地产经纪人)PM 就 90 天条款进行谈判,他听起来不太好,我只是不想在一个不愉快的音符上开始一些事情谢谢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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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它说 90 天通知,即你需要在你想结束合同前 90 天通知他们你说没有租约但是你打算让它空着 90 天吗?他们有权ke a claim if not now Do it now 下一份合同划掉 90 天通知,或至少将其更改为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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