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新来的,请就当前的 IP 情况寻求一些好的建议: * 租客 3 个月的租约在 2 个月内还没有支付租金! (是的!) * 租约于 12 月 26 日结束 粗鲁的租户宣称我不能把他们赶出去,因为他们“无处可去”; (我关心)曲的请:1)因为他们违反了租金协议,我必须给他们多少通知 2)因为它已经自动成为定期租约,是否改变通知我必须给 3)我只需向他们提供“撤离通知”即可;基于未付的租金 4)我可以立即增加租金(以帮助吓跑他们)任何帮助将不胜感激 我真的厌倦了糟糕的租户,这将是我卖掉的,所以我可以放松我的梦想成为房地产大亨安培;提早退休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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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一个下午,让他们整理并管理它,而不是出售 没有经验的自我管理不是一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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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人房地产投资者坚持并实际上成功了一次糟糕的经历,她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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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生在几周前那是你应该送达通知并申请驱逐他们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生这种情况你是不是自己管理 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不让自己熟悉租赁法 那是第 1 步 下载表格并熟悉你所在州的租赁法并采取一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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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类似经历2002 年第一个 IP 我宣布再也没有完全相同的观点在 2005 年再次发痒,把它当作生意一样对待,现在我 48 岁退休,拥有 7 处房产,不包括我的 PP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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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有根据你的国家规定给予如果你在管理自己,那么你必须找到这些e 退出 - 您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相应行动 2 定期允许您较少通知 撤离 - 相同的驱逐时间 您需要决定您希望他们采用哪些条款 驱逐是最好的,因为它们不太可能撤离,然后您将需要执行驱逐令 3 见上文 4 不,您不能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增加租金 不要放弃 - 您现在可以去找 PM(如建议的那样)并交出保证金和您的垃圾租户现在就给他们 不要等到你把租户整理好——现在就交给他们,让他们赚钱 人们只有在准备好遵守《租赁法》并且不允许租户逃跑的情况下,才应该自己管理财产如果你没有得到任何租金,游戏节省 PM 费用是徒劳的 我希望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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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它在 Vic 从这里开始 http:wwwconsumervicgovauhousor-residencylandlord-giving-notice-to-vacate 你应该在 14 天后发送了一个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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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kes!首先得到一个 PM,我有偏见,但如果你不知道你的职责,请使用 PM 的服务,希望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PM 需要立即签发 14 天 NTV,3 天后向 VCAT 申请 在听证会上,您应该获得命令或财产,将其发送给警察在物业会面换锁 通常您将获得 14天通知,但在某些情况下,会员可能会根据情况发出更短的通知 租金需要增加 60 天 定期租约与通知期无关(除了一个,但我们不讨论) 为了澄清,你可以给他们一个NTV 在定期租赁期间的任何时间,而对于租约,它们不能在租约前到期(除非发生违约),但通知的时间始终相同,除非进一步违反租赁协议,否则通知只会在未付租金的情况下发出 一个好的 PM 可以阻止这种情况,或者更早地解决这种情况 有点像一个机械师 我很久以前就决定我不知道如何维修我的车,所以我付钱一个机械师来做,但它做不是说我不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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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主不了解涉及什么或规则是什么以及谁签署了3个月的租约以结束时,这种自我管理有很多问题圣诞节,可能是一年中找房客最糟糕的时间 如果你不想,或者不知道如何,不要自我管理 找个 PM 想想,人们如何管理州际或海外的房产 但如果你真的有这种感觉,滚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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