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客的现有租约将于本周五到期 我们的管理代理人已在 60 天前向他们发出加租通知 租客没有抱怨,甚至表示愿意签署新的租约以增加租金但是,我的代理人未能让他们签署租约,而租户无法联系或表示他们太忙了似乎他们试图避免签署新租约,以便在本周五到来时他们会恢复定期租约 我的问题是,如果到本周五,新租约尚未签署并且恢复为定期租约,是否适用新的租金增长(考虑到我已经提前 60 天通知他们)或者他们只需要在现有租约中支付租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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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出于好奇,当你问这个问题并阅读你所在州的 RTA 时,你的 PM 说了什么
评论< BR>只要相关方发出了必要的通知吃了允许邮资延迟或传真的方法,那么如果不以签署新租约为条件,则没有理由不应用增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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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 No Mates 是正确的 提供允许的 60 天通知邮费(2天)并且没有任何条件(例如签订新租约),则租金上涨在60天通知期后立即生效,只要它在固定期限租赁协议的结束日期之后(例如,协议已延期至定期)租户没有续租的事实与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继续无关如果租户认为增加不合理(或未提供正确通知),那么他们可以申请是否由西澳商务部消费者保护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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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我要和我的代理人谈谈,把它整理好,看看它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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