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描述:
我爱人是PR,我是TR。我们现在想马上买2套二手房(投资房)。
前几天被律师告知,PR+TR联名,只能买一套自住房。非要买第二套的话,只能买新房(可联名)。
可是,我们就是想现在马上"买2套二手房",我们可以把一套写成自住,另外一套写投资。其中一套房子也可以只写我爱人PR的名字。但是,我爱人PR不可以作为主贷款人,只能我TR作为主贷款人来支持她一个人名字的房子。
有人告诉了我这个方案,请问可行吗?
1, 第1套二手房,只写我爱人PR的名字,写投资房。我是主贷款人。
2, 第2套二手房,我TR+我爱人PR的名字,写自住房。我还是主贷款人。
请教老师们,怎样的方案才是可以操作的??
急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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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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