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这篇文章已编辑
大家好
我和我的妻子成为澳大利亚公民已有 6 年了。 我们于 2012 年搬到了奥兹国。20 年前我们在英国结婚,我妻子也改了姓氏。 我们的永久居留权和后续的公民身份都是以她的新姓氏申请和授予的,我们已经完成了更改姓名的正当程序等。我们都有相同姓氏的澳大利亚护照。
我们目前正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市场上出售我们的房子。 我们的产权转让师坚持要求我的妻子需要获得姓名变更证明文件,尽管我们现有的所有文件以及土地所有权等均以她的已婚姓名列出。当我们购买现在的房子时,我们不必这样做。
从新南威尔士州服务局获取此文件的过程将非常艰巨,需要来自英国的经过认证的公证文件,这非常耗时且成本高昂 - 特别是当我们都是全职工作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是必要的? 任何人都可以对此有所了解吗?
提前非常感谢。
鲍勃
评论
BobbleBob 写道...
土地所有权等以她已婚的名字命名。 p>
产权转让师是个白痴……只有在所有权期间发生姓名变更时才需要姓名变更证明..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