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
同居未婚无娃,首付我4她3 (我多付33.3%),房子合同上我写了50/50,Tenants in common.
最近换工作了,我挣的是几乎是她的两倍,被要求多还。
目前的还贷比例略高于我3她2 (我多付约58.9%)。
平日生活开销基本也是这个比例。
近期有过一次大吵,她提出卖房分家,甚至已经开始咨询律师和会计师相关的问题。虽然现在和好了,但有点后怕,如果按照五五分,岂不损失大了。
疑问:
即使过户时写了对半分,但会考虑首付和月供的contribution而相应地调整比例吗?
还是说需要未雨绸缪,提前自己申请调整?
不情之问,希望不会走到这一步。
坐标维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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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50/50分配的。你这么担心就不要跟人合伙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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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帐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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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几岁到国外的?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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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可以理性探讨一下楼主想法的可行性以及怎么做。
问律师是最简单直接的方法。
然而,要在目前的基础上做任何利于楼主的改动,可能对方直接就跟你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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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计较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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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这么清。。小心女方看到这个帖子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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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人被那么计较了,人家嫁给你,生的娃也是跟你姓,你咋不替老婆50-50去怀孕去剖腹产去喂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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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未婚妻上吗?建议她下回得和你收AA的费用.
虽说男女平等AA这种事儿是双方愿意的事儿;可一般意义上的同居伴侣,几年之后还财产共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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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地域歧视,不过楼主肯定是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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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同意更改然后分手,只能说明楼主错过了一个好女孩.
如果女方不同意更改,楼主也没必要在这儿问了.
法律上说,分手的话应该是按title,也就是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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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发隐秘等着被骂楼主你做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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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现在做变更需要对方配合的。
纯理性探讨,这种事要在事前说清楚并做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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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狠,太计较了吧。
日常生活也是这样吗
真正西式的婚姻是大家分摊,但是也是收入多的人多付点,大家一起出力养家,也没有计较成这样的。
这是婚姻吗,
这是室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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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斤斤计较的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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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较到这种程度,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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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男人担当都没有,你适合一个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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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让许多人看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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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你四她三,怎么可能你比她多33%?
应该只多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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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 3 的33.3% 楼主用数字小的做分母,是他比她多付的比例,她比他少付的是总数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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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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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生活开销基本也是这个比例
所以楼主认为生活开销这个比例是合适还是不合适呢?另外避孕药避孕套的钱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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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既然问了这个问题,赶紧现在卖房分钱散伙吧。
既然不打算结婚不打算一起过,你们就不该一起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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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的搞到要离婚分财产是一整个篮子分的,tenant in common 的持有模式只是参考,不见得会对最后分配有直接影响。
你真是有心要争多一点份,那建议你把从头到尾的头款还有贷款还款凭证保留好,到时要是要支持你的equitable claim会容易点。不过话虽如此,你赚的比她多的这个事实说明了若真的要分你最终无论如何还是比较可能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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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打算结婚,为啥要一起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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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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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处在楼主的同居配偶角度,更改可以,但是以后也别想生娃付出了。
算计得太清的话,女性也得考虑生娃对身体,事业,收入,精力的影响。那么既然和你不能生娃。
那不如早换人做建立家庭的准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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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比率,吃饭的分量比率算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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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少了岂不是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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