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国内一个上了热搜的新闻,深圳一位张女士28年前花33万的买的现在价值600万的房子,一直忘了没有入住,也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发现已经有人入住了,目前还在处理纠纷中。同样类似的情况在澳洲发生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我们也有机会不花一分钱拿到澳洲某个房产,甚至是某个豪宅的所有权吗?我来聊聊这个话题。
悉尼的Bill Gertos在1998年发现了这个位于6 Malleny St Ashbury的空房子,简单翻新后出租收了19年租金,被该房子所有者的家人发现,司法官司一直打到高等法院,2019年判决出来他合法取得这个房子所有权。他随即放到市场上出售,以$1,400,000卖出(约7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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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找找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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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忘了没有入住,也没有办理房产证。。。 这是一个什么操作方法?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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