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LZ在悉尼山区购买了一套小区式house,从各方面来说都相当满意,美中不足的是每个季度要缴纳物业费用于小区内private road的维护。
在LZ搬入新房后发现private rd的shared title仍然在前住户名下,因此物业费账单都是写着前住户的名字(前住户已移居海外,完全不在乎有人追债),这样就导致LZ无法正常缴纳费用。
前住户律师明确表示此事与他无关,追问房产中介也是含糊其辞,说是无法联系上前住户。
这种情况不知是否有人遇到过,烦请赐教如何应对,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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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前住户不肯过户文档寄过来。
请问,有什么办法告对方律师吗?在交房过程中,这律师简直太不给力,交房后说他不管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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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墨尔本做物业管理。楼主这种情况可以让你的过户师联系前屋主的过户师,你的过户师出具一份notice of acquisition, 对方律师出具一份notice of disposition,把这个交给oc manager,他们就可以依法更名了。在墨尔本这样肯定可以的,我们就是这样和我们的客户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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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千万不要不交物业费,法律上来讲,物业费是issue给你的房子的,如果你欠款不交,在due date 28天以后,业主委员会有权利收利息,现在利息是9.5%左右,如果持续不交,物业有权利把你搞上法庭。物业上的问题,在房子交接当天,就应该由双方律师结款,所有房子事宜都应该交接清楚,这个问题你应该找你的过户师说一下,他应该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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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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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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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家也有这个问题 真的烦死了 警察都上门好几次了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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