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个offer,然后取消合同了,中介要求支付购房价0.2%的违约金。
事情是这样的,8月29日下的offer,交2000刀的定金。8月31日中介说vendor接受了另一份出价高的offer,所以我们的被拒了。等了3天发现2000刀的支票没有被寄回,于是9月3日打电话给中介,中介说之前的买家不买那套房子了,跟我们商量把之前offer再给vendor,9月4日一大早中介说vendor签字了。但是因为个人财务问题,我们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所以9月6日通知中介我们要取消合同,却被告知需要支付购房价0.2%的费用。(后来认真看了下合同,里面写了。)
所有的购房合同里面都有这么一个条款,但是中介一般只告诉你有3天的冷静期,却没有告诉你冷静期内结束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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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给deposit的时候有subject to finance等条款,不然冷静期到期前你因为财务问题主动放弃,定金是不退的,至少新州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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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subject to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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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说合同里有个0.2%的条款,你要是签字了,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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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7成客人 买房子之前合同不给律师看 这种东西律师如果看完了 肯定会告诉你 你可以出OFFER时候要求修改这些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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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是指大定的,0。2 的没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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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情我愿的,违约没收0.2%完全没悬念。 (不是0.25%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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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律师看了,律师说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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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过了冷静期才知道买不了就大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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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东一下就收到2份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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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的OFFER有没有说多久之后,自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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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是0.25%of the sale price 会重你交的deposit那里扣了,deposit最少是0.25%, 刚好可以cover万一你违约的钱。
2. 0.25%的钱不归中介,是归vendor, 中介等于白忙活,中介唯一能收钱是在房子settle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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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是3份,最早有一个offer下的最高,后来不买了
出价第二高的也不买了‘
我们出价第三高,也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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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条款应该提一下。。。说实话 我见过OFFER被买方律师修改超过12条的那种....都是细节 不出问题毫无影响 出问题了就能平衡一下本身就保护卖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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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内取消一般是会有0.2%的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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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得有多不受待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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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due day,subject to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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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小定是指定动作,还可怎样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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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了。。。下次记得最多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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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是冷静期内取消的0.2% 不管房东那边愿意不愿意修改 这个律师会跟客人提一句会更好不是吗, 0.25%那个是固定的没啥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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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也不能全身而退啊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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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这么多次房子,每次用的律师都不一样,从没一个律师说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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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的有效期这么久?那个律师帮你的做的,要曝光一下,通常为了防止中介拿你的OFFER去PUSH其他买家,有效期都只有1~2天的,你现在只能找银行帮你了,subject to finance是有漏洞的,这个律师真的不怎么样,我买房子的时候律师都会建议写 subject to 4 major bank, 你写了subject to finance 通常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如果遇到不好的卖家会让你去找小银行的~如果钱不多,建议就算了,不然你只能按照卖家的要求去贷款,然后出具银行拒绝信,如果卖家不好的话,会指定银行让你去申请~最后还要找个靠谱律师协商或者上庭(如果卖家死咬不放的话)律师费估计也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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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的due day 和冷静期是不一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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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知道财务原因可以在中介说别人不买的时候拒绝再次提交,就不用损失小定了
如果你再次提交了,只能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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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是你签合同那天开始算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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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买方反悔还真少见能拿回小定的,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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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家非要如此也没办法,反正我死活也贷不到款,就一直拖着呗,看他还想不想卖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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