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求解答房产增值税问题。
房产A 老公名下 2014年8月买 2015年9月settle 开始自住
房产B 2016年4月 老婆名下买入 settle后两人自住,房产A开始私下出租。
2019年7月房产B卖出,搬回房产A自住。
2021年1月买入房产C老婆名下,3月搬入房产C自住。2021年4月房产A交给中介出租至今。
今年想要卖掉老公名下房产A,请问怎样可以尽量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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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是出钱会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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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正解。相关背景信息不全,没法回答。比如说,你老公用家庭信托做不是PSI的生意或者有个全职工作,答案就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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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找靠谱的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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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靠谱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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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好复杂,信息不全,但是总原则就是尽量拉长A作为自住房的时间减少需要交税capital gain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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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靠谱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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