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买入房产A $380000自住, 首付20%贷款80%
2017年2月买入房产B $665000 作为投资 ,首付20%贷款80%
两套房产都在家庭一个人的名下
房产A与2017年7月出租,租金可以COVER贷款,现在打算2018年7月卖掉房产A,估价大概$580000,有$200000的收益,因为已经过了6个月免CGT,所以不可避免要交CGT,想问问具体CGT需要交多少
另外可不可以这样操作,因为两套房产都在家庭一个人名下,可不可以把房产联名,夫妻中收入高的占比少,夫妻中收入很少的占比高,可不可以做成1%99%,或者直接转到夫妻中收入少的另一方。这样就能起到个人报税的时候基本上收入少的可以退更多的税,因为有租金的收入。另外这样操作CGT能少交吗,我在维州,别的洲估计不行。
请懂行的指条明道,分分伺候。谢谢啦
评论
特殊占比怎么操作?不过我听说是可以的。
评论
夫妻联名的房子如果想要改成不同比例的话,需要律师那里做文件的。好像7月1号以后夫妻间转让也需要交stamp duty了,所以楼主这个问题最好确认你的会计师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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