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买了套unit,自住至2012年2月,出租至2013年7月,2013年9月卖掉。
2012年2月搬出去后一直租房。
请教各位,卖掉的这套需要缴capital gain tax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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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可以把这套作为自住房,不用交C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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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套房子应该不要交税。楼主搬出后一直租房,因为各种原因搬出自住房,可以出租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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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report,不用交CGT。这个是你的唯一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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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楼主只要把买和卖,以前水电费地址留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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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CGT, 6 years exemption rule appl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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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一套投资房,也是出租的。自己这期间在其他城市住,一直租房。这样也不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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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时有两套房子,只能选一套做为自住房,没有6年豁免期了,也就是说卖的第一套房子要交C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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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买的第二套房子如果在6个月内可以和第一套房子并存为自住房,超过6个月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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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有一套自住房,你都说你这套是投资房了,那这就是投资房,另外那个你自住过的还是自住房,卖的时候可以豁免CGT,但是这个投资房卖的时候就要算C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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