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一个二手的ap,已经交了小定,大定。
原以为就这样完事了,没想到,昨天去律师那边拿交换的合同,律师说,settle的时候,业主还是可以反悔不卖的。
合同就是他们制定的,所以肯定对他们有利。
真是这样吗?那万一真是这样的话,我们有什么样的权利可以主张。比如,这个定金的利息?之类之类的?好烦。
感觉房子可能是买便宜了,屋主有点不爽的样子,之前签合同就拖拖拉拉,之后还要求我们去掉冷静期,现在合同都成交了,还看到他挂着广告在那卖,打心里觉得非常不爽!!
请教下settle那天的步骤,还有万一屋主反悔不卖了,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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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吧,这也太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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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这个律师说不对,你问问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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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冷静期是不可以变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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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合同屋主的签字竟然也是没有witness的,他签他那张,我们签我们这张。
律师说 没关系,交换合同可以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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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我的买房律师说,交换合同以后,如果卖家反悔,他会有麻烦的。
怎么律师说的都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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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换之前,买卖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可以随时终止协商。各省的情况都一样,如果卖方在你签过名的合同上签名后,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便产生了。交换合同后,并不意味著你拥有了物业的所有权,但如果一方毁约则有可能导致法律行动和潜在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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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律师的问题了,律师应该替你说话,帮你办事。我的律师就很强硬,帮我waive掉一些让我出钱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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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记得说是“买家可以不买,最多赔点钱;卖家不可以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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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研读下合同,看看有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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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大訂應該不能隨便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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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律师好强。哪家啊?担心的话弄个cav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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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贪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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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给我加分分啊!
我的律师说过卖家可以随时不卖的,好象就是还你的定金而已,对他是没有惩罚的,所以对我们很不公平。但是。。。。。如果你真的想要这个房子,好象花80元买一个证书什么的,那么这个房东就不可能再将房子重新卖给别人了!!你去跟你的律师说要加买一个这个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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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强!是什么证书?我也要去打听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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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也是,小定,大定都交了,临近settle时卖家单方面推后settle日期,搞的我没地方住,很被动,但是我的律师说在交完10%以后,买家就做不了主了,交大定前是保护买方利益,交了大定就转为保护卖方利益了,好像不到settle日期,是可以反悔不卖的,$80块证书的事情第一次听说,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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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第一次聽,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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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意思賣家是不能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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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房主要交大量的违约赔偿给你。你还是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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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师也说卖家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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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也说卖家可以反悔不卖,没有什么违约金,合同保护卖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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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那我之前好危险啊。council还没有批下房子我们就住进来了,当然要给房租,我们想着房子以后也是我们的,所以还没settle前,房子很多地方都被我们修改过,还好还是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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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想的太复杂了,这种事情概率很小
很多时候他们为什么卖,他们也着急等钱用。基本不会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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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合同后, 买家不买,要赔钱;卖家不卖,不赔钱;
买家不按时settle,要赔钱;卖家不按时settle,不赔钱;
规则是对卖家有利, 不过还是公平的:你今天是买家, 明天就是卖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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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买房子的一方不是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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