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情况:
有一个自住房A贷30万,同时有35万左右现金,放在offset里头30万然后存了5万savings,觉得有点儿亏,琢磨着把5万取出来再贷款20多万买一个30万左右的投资房B。
打电话给之前的broker,说虽然我offset里放了钱但是账面上我还是欠银行30万,所以以目前的收入无法再贷出20多万,除非我把offset里头的钱转去loan account,相当于直接还清了。
主要的顾虑是怕如果直接还清了,以后有需要用到现钱的时候就不好了,但是如果不还又贷不到款。请各位帮忙指点下要如何操作?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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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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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offset 钱拿出来做首付,少贷买房,这样不能最大限度负扣税。所以还是要还自住房,再多贷买投资房。
如果你自住房的贷款少了,还款额相应也少了,每月支出就少了。
如果日子还是紧吧,就说明还款能力不足够支撑买投资房。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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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围观你工作呢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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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offset对应的loan account 作出一个split, 例如如20万, 同时offset 也放20万。这样和以前是同一个效果,没有利息。如果看到合适的房子,用这20万或者一部分做首付20%, 到另一个银行借80%,当然是在你的工资及其他收入可以贷到款的情况下。这样你实际上做到了100%贷款甚至包印花税等费用,可最大限度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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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broker是对的,把自住房还掉,然后把贷款额度都用在投资房上面,把投资房做成105%贷款,最大化负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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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要开一个新的offset 对应split。
两部分loan 相加,可做到100% tax deduct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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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银行做105%贷款,实际上用的是交叉抵押, cross collateralisation,长远来说,弊大于利。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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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详细说说,为什么长远来说,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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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以后剥离时比较麻烦,比如要卖掉其中一个增值不佳的房产时。
以前看过一本投资书这么说的,具体的怎么不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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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卖掉一个,只要保证另外一个的贷款额少于其价值的80%即可,如果不够,把贷款额降下来就好了。一般来说,等过了几年,剩下那个房子有了升值,贷款额也不会超过8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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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两个房子都从同一个银行贷款,银行肯定做成cross collateralisation?还是可以做成完全分开的两个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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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房子都只贷少于80%,那可以做成完全分开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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