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看了隔壁的问题:
http://www..com.au/bbs/ ... &extra=page%3D1
房子是7/1以后购买和settle的,名头上作为新的自住房。原自住房和新买的房子的土地价值都低于threshold(今年是82万左右)
我这边稍微有些复杂,先是电话问 Revenue 那边拿到了 Client ID 和 Correspondence ID,这个没问题,是 Joint account。网上操作,一步一步申请下去就行了!
但是前两年老婆那边曾经收到过地税账单,当时某个财年她没住满 200天,这笔钱后来交掉了,所以她有一个单独的 Client ID 和 Correspondence ID,用这个登进去也能看见两个房子的情况。
我的问题是,在以她的账号登录的情况下:
1.首先在 Live View页面,是否也需要照着Joint Account一样的操作再申请一次 Exemption?
2.其次在Current Tax Year view (FY20-21)页面,并没有显示原自住房的情况,还要不要补上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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