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税务局( ATO )目前开展了针对海外转入资金清查的活动,有些收到海外汇款的朋友心里有些不安了。其实不要怕,只要提前准备,基本上没事。
所谓海外收入包括海外业务收入,就业收入,养老金,年金收入,银行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资本收益以及个人劳务所得。
ATO定义的海外收入如下:
•任何海外收入,包括产生的,衍生的或直接收到的澳大利亚以外来源的收入
•周期性收到的来源于澳大利亚以外的货币捐赠
•周期性收到的来源于澳大利亚以外的除货币以外其他形式的捐赠
•收到以上利益既没有被包含在你的应税收入当中,也没有在附带福利费(fringe benefit.)当中。
你需要在你的报税表中显示以下海外收入:
•周期性收到海外亲戚赠予的货币或其他形式利益
•来自海外的商业活动和投资收入,即使是在澳大利亚已无需纳税的
•如果你是临居,海外来源的收入
•获得免税的海外就业收入
看完这些定义,你应该心里松了一大半。重点词是:周期性,收入。
下面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你只有28天的时间回复ATO关于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质询。如果你没有在28天内作出回复,税务局有权修改你的个人收入,从而影响应交税款,产生税务欠款,滞纳金,罚息等等。所以很重要。
如果你搬家或出外旅行,一定注意保持和ATO畅通的信息渠道,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但是28天还是很短,所以你应该提前做好准备。具体建议如下(仅供参考):
1, 避免周期性汇款,(这个很简单)
2, 必要时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赠予的协议,比如支持买房等等,双方签字,因为是你父母的收入,且是已税收入,理论上讲ATO不可再双重征税
3, 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向借款买房协议,网上找个范本,比如借款期15年,无息或低息,可延期等等,双方签字,告诉税局这是借款,还要还
4, 父母收入证明,告诉ATO收入来源且已税
5, Private ruling,不建议,万不得已,亡羊补牢的方法,而且还是要提供各种证明材料
原理:
税局其实只是关心你的应税收入,如果在税法上你是澳洲居民,那你就要申报全球收入。中国产生的收入也不例外,理论上讲,如果两国之间有双边协议,那么在澳支付的多余税款可以在中国退回,反之亦然,视乎两国相应的税率高低而定。但是中国的国情是钱进了税局就万难吐出来了。只是ATO不知道。
税务知识也没那么神秘,每天多了解一点,ATO就钻不了你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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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
链接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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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useful, mark, thank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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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好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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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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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如果还其他有好的方法,放上来一起对付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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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份中英文父母赠予的协议
3, 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向借款买房协议
求模版 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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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给投一票啊?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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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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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rulling麻烦的很,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private ruling 也要讲理,你产生的收入就要纳税,不在理上啊。建议:按ATO逻辑,你只需证明钱是在你成为澳洲税务公民以前赚的且已税。evidence 就用在国内以前年度收入证明即可。关于卖房,有点麻烦,不知道具体情况,假设是你成为澳洲税务公民以后,那理论上讲,需要申报,你只能从父母赠款或借款角度考虑了。好在中国和澳洲税局目前还不联网,基本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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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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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的钱,因为是赠与,所以不用交税。
自己挣得钱,不交税则需要其它根据。
我的理解是应该利用,在LZ变成澳洲税务居民前的海外收入,是不需要在澳洲交个人所得税的这一点。
1. 以前存的钱: 给出银行交易证明,说明不是变成澳洲税务居民后的收入。 (最好先准备好,不要等查的时候来不及)
2. 买房子的钱: 卖房本身就没有个人所得税,所以就算是在变澳洲居民后卖的,也没有问题。 准备相应交易记录的公证件做证据。
只是我非专业人士的看法,还请大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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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非常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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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S,暂时没收到ATO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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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lz,如果父母也是澳洲PR的情况呢?是这样,父母即将退休,办理了父母移民,退休后应该会把国内的房子卖掉,寄钱过来买房什么的,这种情况下ATO会找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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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那就跟自己的钱打过来一样,需要证明这些钱是变成澳洲税务居民前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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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房子的Capital Gain要交税吗?这时候已经是税务居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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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是完全真实的,这些钱都是在移民前挣的,我真是宁愿去讲真话而不是炮制个父母赠与,就怕说实话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哎。”
我非常同意,你可能需要再编100个谎言来掩盖这个谎言,最后还可能盖不住,还不如说实话。
如果你说是父母赠与的,就需要时从父母的银行帐号里打出来,而且ATO可能会要父母银行帐号的记录,和父母收入证明,
这样如果是你刚打给他们的钱,数额还比较大,不就正好被抓住了吗?
我觉得还是说是自己的前,把银行帐号交易记录准备好。
虽然你不容易找到收入来源证明,但是钱进账的时间,总是能说明问题的。
当然能准备多一些收入证明,总是好的。 比如工资单,个税单,股票交易记录,做生意的税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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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 答案是:
If you’re an Australian resident, CGT applies to your asse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http://www.ato.gov.au/General/Capital-gains-tax/
我的理解是: 成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后,卖掉国外的房产,是需要交CGT的。
(强烈要求专业人士上来确认) -- LZ呢!? 那谁Humphrey呢?? 其它税务大牛呢?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刚来澳洲,你可以说那房子是你自己的自住房,所以应该是可以不交CG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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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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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thx a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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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对。理论上讲是这样的。按照ATO的逻辑,国内自住房出售很有可能划为免CGT资产。根据ATO“自住房6年的规定" 推断,如国内有房,来澳租房的,那你全球就只有一套自住房,出售时不涉税。如果你来澳买房,那按照"ATO半年的规定" 推断,半年之内可同时拥有2套自住房,那么超过半年以后国内的房子就变成投资房,涉税。具体案例没碰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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