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大牛们,以下案例应该如何报税:
1) 去年7月份 settle首次置业A,搬入
2) 去年12月份 卖掉首次置业前原来的自住房B
3) 今年4月份又卖了一套新房C 准备做自住房
在今年退税的时候,我可以算B为自住房一直到12月份吗?然后12月以后到今年7月份A做自住房,然后7月以后C为自住房
评论
不是大牛, 个人意见:
1. 我可以算B为自住房一直到12月份吗? 可以
2. 然后12月以后到今年7月份A做自住房 去年7月到今年7月A可做自住房
3. 然后7月以后C为自住房 可以
相关居住证明留好
还有这个和GST有什么关系!
评论
谢谢回答,好像是搞错分类了, 改成个人报税了。 自住房可以说前半年A是自住,后半年B是自住这样么?
评论
不确定你说的前半年后半年是财政年还是历年。
去年7月到去年12月,A和B可以同时作为自住房。不知道这是不是你的疑问?
评论
不管你怎么叫,任何时间只能有一套免cgt。
评论
羡慕一下有钱人先。
A B settled 之间不超过六个月,B算自住不用交税,A也算自住。但是前提是B卖之前12个月里不能用于出租,而且要在里面住满三个月。(6 month rule)
那你的C现在就晾着啊?A C 重叠的时间只能有一套自住。
评论
最近大家都很浮躁啊,另一个帖子的事情我就不参合啦
评论
任何时间只能有一套自住,但是如果涉及自主投资转换的话有6个月的转换时间可以两套自住,但是问题是这个条件比较苛刻。Section118-140规定,在换自住房的情况下,你最多有6个月时间可以同时拥有两套自住房,但是有条件限制,目的地就是这里,你要是想要最准确的答案,自行搜这个规定。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