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关于CGT 的问题:在2011 买了套APARTMENT, 自住了一年, 然后搬走结婚住在老公的房子(房子在老公名下), 房子出租, 是不是如果要卖房,CGT 有6 YEARS EXEMPTION POLICY? 卖房的时候,那关于“MAIN RESIDENCE”是从买APARTMENT 开始算还是卖房的那年算? 需要什么证明文件?每年退税的时候, 需要CLAIM 那个APARTMENT AS MAIN RESIDENCE 吗? 谢谢
评论
6-Year Absence 从出租那天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出租开始6年之内卖掉都可以选择当自住房处理。但需要留意的是夫妻两人同一时间只能有一套免CGT的自住房,所以要考虑你结婚时间和现在自住房的增值才知道如何处理这套出租房的CGT比较划算。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