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有一套楼花还没settle的投资房)
2014-2015 财年,半年时间,自己出租房子(没有通过中介,没有广告,没有把押金上缴)。
房租是一次性付的,所以没有银行进帐记录。
带家具出租的,水电都还在我自己名下。
问题1: 没有任何证据这半年把房子出租了,这样做退税的时候能说我把房子出租了吗?ATO会找我谈话吗?
开始出租的时候有估值,退租的时候也有估值,价格没变(因为只有半年)
问题2:如果问题1的答案是可以(也就是说,这半年房子变成了投资房)
因为有Negtive gear产生,可以负扣税吗?
那以后卖房子的时候是不是不用交CGT(因为在出租的时间内,房子没有增值)?这是重点问题
有哪里考虑不全的请各位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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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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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但你的房租收入也要上报。
2、自住房有个6年法则。出租不超过6年的,日后按自住房出售可以不交CGT。
另外,你说“在出租的时间内,房子没有增值”这一点不成立。Negative gear与增值没有必然关系,单从增值角度说,以这两年房价的涨幅,你的房子在出租的半年中九成九是增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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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入肯定上报才可以negative gearing啊,所以肯定报
2。不谈6年法则。出租这半年,开始租,退租的时候银行都估价了,价格没变,没有增值,不是我说没增值,是银行报告说没有,够权威了吧,所以我想确认以后要不要交C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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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整租的话因为六年法则,不存在CGT的问题。
只出租部分的话将来这部分时间要交相应的CGT,用面积算。用的是最终卖价减去你出租前的估价,后面的那一个估价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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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这么理解,
自住,投资混在一起,Capital gain算法: (卖出价-买入价)*投资年数百分比
但是自住房转投资房(再也不自住了),capital gain算法:卖价-自住搬出时估值
求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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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考虑6年法则,是因为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必须搬离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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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的。第一个说成先投资后自住比较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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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收现金吗?你的这个租金收入已经做到没有任何记录了(没银行流水,水电费都是你名字,而且不是通过中介),为什么还要怕税务局查
2,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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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法则只是在你在出租这段时见
只拥有一处房产时有效
你不是还有个app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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