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2012年度为我的岳母(当时已经拿到pr并且和我居住在一起)申报了dependentrelative tax offset。我记得当时只要父母有pr并且和子女居住在一起就可以申请这个offset。
今天收到ato的信要review这个offset,不知道为什么,有没有别的同学收到这封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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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so si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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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应该是住满一年才可以申请。你应该问一下你的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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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受到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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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收到了,看来是群发,逮到一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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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应的话就扣钱,看来政府很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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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秋后算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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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半年以上父母/in laws 是PR是可以申请的。我们直接打电话给ATO,ATO问了一些信息,就直接告知不会有任何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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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收到了。对ATO表示无语。不过按他们说的,打个电话回去说一下,给上你父母的税号,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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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 offset一年能省多少税? 假设家庭税前年收入10万, 能不能省个一年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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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1600刀
不过去年已经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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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住6个月就可以了。
只要给ATO 护照,准签信和出入境记录 复印件就可以了。很简单的事情。
2年钱我爸不是PR都搞赢ATO拿了off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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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了,如何不是PR也搞赢AT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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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读个那个帖子,应该是已经申请103或者143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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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是 PR就会被要求退款。
我已经给 ATO打过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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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能算是搞赢吧?只是没有被查。当年我父母来探亲一年,我们会计师就告诉说不是PR不可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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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被查了,review失败。最后objection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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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PR不是關鍵,主要是在那個financial year 要住滿 at least 183 days,只要在申請PR等待中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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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被你搞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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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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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收到信了,还没给ATO打电话,父母不是PR的,是否一定要补交,之前报税时网上的测试没特别注明必须要PR,只有居住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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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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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2012年的时候没说一定要是PR,但是要intend to stay in Australia,所以要申请了pr也是可以的。但是条件之一是在那个财政年度至少要呆满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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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亲友也收到信,她老公没收入,claim了,父母PR也跟她住也claim了,她还以为老公那个算错了,原来是父母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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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收到了,老公没有工作,父母都入籍了。,才挣个3,4万一年都查政府该有多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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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收到了,Ato疯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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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 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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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真是脑残。。估计就这种最好查。。电脑系统自动发信就行。
尼玛有本事去查偷税漏税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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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收到了,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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