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LG都是PR,LG 在国内工作,我在澳洲工作,LG基本就是短登以后就回国了,今年我们买房,他分几次前后从国内汇了大概好几十万澳币,像这种情况,ATO会认为是海外收入吗?如果是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避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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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父母汇,你这个危险了,ato可能过两年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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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LG都没在澳洲居住超过一个月也要交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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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所谓的海外收入,比如我在来澳洲之前的收入,那个应该不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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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从汇联走得那个怎么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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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是你老公的收入,可能不需要交税。
但你们有孩子吗?有没有领centerlink 的福利,那老公的收入就得算在家庭收入里的。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还是用父母的名义比较好。如果被查到,就说是父母给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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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呢,我问了centerlink,说没有税号不给补助。以前就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最近在热议海外收入才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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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感觉Ato在抢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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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收入可以不交税,似乎要报给ato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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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有的人从ATO抢钱出来,有的人被ATO抢钱。我最好既不抢别人,更别被人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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