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例子
“花了钱可以claim回来”
记得以前一个厨师朋友,在六月份的时候狂购买了很多厨具,口口声声说厨师购买厨具可以claim回来。
厨具如果是用于工作的可以在退税里面做deduction,不等于花的钱可以claim回来。
简单来说,假设这个厨师收入40,000, 应交税5850(不考虑medicare levy的1.5%);
算上500厨具,收入就算为 40000-500=39500,应交税5700,税减少150
这个例子的实质就是此厨师500不是完全回来,而是回来150而已
收入越高,回来的比率就越高。最多应该在46.5%
收入不高的话(低于1万5左右吧,没有具体计算),买东西做deduction也得不到任何多的退税,因为本来也不需要交税。
第二个例子
“亏本卖股票以抵税”
前两天给一个人退税,因为去年卖股票赚了些钱,于是在6月底之前特地卖了些亏本股票,以用来抵capital
gain。我们来看看他的做法:
假设他收入40000, 卖股票赚2000(这里都是一年内买卖的,不算50%的capital gain discount),总收入42000,要交税6450(不考虑medicare levy)。他实际净收入42000-6450 = 35550
当他额外再卖亏1000来抵消部分股票的2000收益,收入就变成40000+2000-1000=41000,要交税6150。他的实际净收入 41000-6150 = 34850
这两种方法算出来一比就知道了如果不亏本卖股票其实多挣700,虽然亏本卖股票升了些税,但是实际收入还是减少了。
由这两个例子总结,花了钱或者亏了钱,可以省税,但同时对自己来说还是付出。如果不是必要的花钱或者无法避免的亏钱,那么就不要单单为了省税而这样做。
以上是自己的小总结,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对之处敬请指出,我愿意虚心学习和大家讨论。
评论
以上都是不少人盯着小便宜吃大亏的例子
评论
还是国内好,没有多如牛毛的税费
评论
国内的个人税项目一点也不少,只不过执行上⋯⋯
评论
第二个例子其实也是和投资者对市场不确定性所产生的RISK AVERSION心态有关。 如果投资者99%确定它那只正在亏的股票明年回报100%,而如果财政年底卖掉, 那么年初可能得多花50%的价钱买回, 估计该投资者就不会考虑年底卖掉减税了。
LZ的这种计算方法只是个人税务上的算法, 如果你用MARK-TO-MARKET的计算方法, $1000的PAPER LOSS应该会体现在TOTAL ASSET的BALANCE SHEET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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