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回国期间买了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些与工作有关的书籍,收据大都还在,请教可否退税?
评论
不行,我曾经问过tax return agent, 他说不行。
评论
中国有消费税吗?
评论
我在ATO SMALL BUSINESS SEMINAR上问过ATO的人, 他们说只要做好翻译公证是可以的~
评论
不是吧,我记得我看过说:如果发票是海外的,不一定要求是英文
如果都要作翻译公证,那也太麻烦了吧
评论
不被AUDIT就应该没问题,被AUDIT了再去做就行~
评论
有没有作会计的TZ给个确切的答案,非常感谢!或者是那位TZ有亲身经历,可以还是不可以?
评论
分析一下,在国内买的东东,就算是交税也是交给中国,并没有交到澳洲,为什么要澳洲退税给你涅?所以偶觉得退税是8可能滴,就算退也是在中国海关退,呵呵。。。
但是,如果笔记本电脑和手机是工作相关的工具,可以根据百分比在tax return中depreciation,偶觉得所说的翻译收据也是作为年终报税依据的,并不是可以退消费税回来。。。
还有如果回国是属于出公差,那回国的交通和吃住在年终的tax return时候是属于deductible的,不过如果公司给付了这笔钱就不可以了。。。
[ 本帖最后由 maccat 于 2007-3-30 23:54 编辑 ]
评论
楼主问的应该是财年tax return,不是GST Return
评论
想想如果某BUSINESS是从中国进口电脑零配件来澳洲卖, 如果COSTS不能TAX DEDUCTABLE, 那REVENUE岂不是全变成PROFITS来计算?
评论
原则上说,个人年度退税应该可以抵的,只要符合抵税要求.
评论
搞清楚,
一是这些发票可当应付帐款AP入帐退VAT/GST,ATO收买入方下一价值链实现后的GST--百分之十,实现差值增量那部分的税收。
二是这些发票被当作tax shield抵税前费用,不管用什么贬值法摊费用都是以该设备税前采购价(如果是澳洲采购,那是总价的10/11;如果是中国,用17%增值税,那是总价的100/117)为基准应用公式的。一般根据销售额来选用公式实现利润最小化--所得税最小化。
技术上两者都可退税,互不干扰,但中国发票需转成Tax Invoice(增值税发票)格式,这个全国各大火车站都有“卖”的。
评论
谢谢各位的回复。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