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了个HOUSE,连同租客一起交过来的。接手的时候说的是各种好,接手后才知道一连串的问题。
总之,从SETTLE开始到现在就没有一次准时交租,最长时欠租达6周,目前连应该交的数次水费都还没有一次交齐。
大大小小的维修做了不少,几大千几大千地扔出去,都是些必需的,空调,热水器等等。维修的人员还是自己找的,不然如果中介安排的开销更大。还有更多的琐碎的维修,连窗户玻璃破了个小洞都说对健康有问题。
我忍了再忍,到现在已经一年了,实在是无法再忍。中介发过termination notice,结果租客只是补交了一些租金,又绕过去了,感觉对方对法律蛮熟悉的。和中介沟通过无数次了,基本上都是说又和对方达成了repayment agreement,然后让我再等等看;同时因为房子有这样那样的情况需要维修,中介说我必须把维修弄完后才好把租客告上庭赶出去,不然胜算不大。
我想着虽然租客是迟交,但维修的事情也不少,所以再就再耐心等等;谁知道维修不断,handyman跟我说对方时间上不配合,handyman自己也很忙也就更难配合了。虽然经中介沟通对方配合了些,但时间上还是不好配合。
眼看着这样的来来回回没完没了,一项维修快完成了又冒出新的来,连我的handyman都烦得不想接这份job了,说看到那些租客就烦,还得注意别让对方捉到小辫子弄个投诉出来。最近一次和中介联系,说了对方又有额外的经济援助,让我们等到1月份看情况,还继续催促我们把各样的维修完成bla bla bla。之前中介都说了要把租客弄上法庭的,现在又这样说,我都觉得中介是否立场变了。
现在大家说说看,我是否应该直接让中介发三个月结束通知,直接把房子收回来算了。上庭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发结束通知,安排上庭,排期,调解,上庭。。。。。现在还有些担心如果要把房子收回来,租客会不会说我们给他们HARD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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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notice,或者忍。不要想着上庭,一是时间耗不起,二是法官基本都偏袒租客,房东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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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notice,或者忍。不要想着上庭,一是时间耗不起,二是法官基本都偏袒租客,房东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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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都偏向租客的,那么即使租客再有诸般不是,房东也得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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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坏了 还不如自己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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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心路历程的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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