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买了一块地,当时开发中,说一年半后成交,交了定金。一年半后收到通知说卖家把整个项目转给了另一个开发商,需要推迟一年成交。这个倒也不是问题。今天接到律师电话,说新的开发商要求加新的条款,其中有一条非常不公平,说如果开发商二发现开发商一在开发过程中造成损失,需由我们承担…奇葩了……赤裸裸的霸王条款,律师要求对方去掉这条,被拒绝了。
想问下大家有人碰到过这种情况么?fair trading 管这个么?
另外,如果开发商换了,会被要求重新付stamp duty么?感觉非常不合理…
评论
Stamp duty肯定不需要重新付 别担心 归根结底是交给洲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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