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外籍人士卖豪宅须纳10%新税 进一步打击中国买家
2016年05月19日 09:09 澳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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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澳各地成千上万名房地产中介和房屋业主即将在交易200万元以上的物业时遭受当头一棒。
就在联邦大选的前一天,在2016年7月1日星期五,200万元以上住宅和商用物业的交易规则将彻底改变。
简而言之,所有的澳洲业主在出售200万元以上的地产时,都会被归为海外投资者,除非他们办理了特殊的完税(tax clearance)手续。这意味着,除非卖主已经完税,否则,所有购买200万元以上地产的买家,都必须从购房款中扣下10%,然后把这笔钱交给澳洲税务局(ATO)。
近几周来,购买雪梨公寓的中国和亚洲买家已经下降了50%,这一趋势正在蔓延到其他市场,特别是墨尔本。这项新措施,以及它给本地人造成的混乱,可能会加速公寓市场中中国买盘的下降。
当前的混乱局面源于前财相霍奇(Joe Hockey)在2015年时施压遏制中国人对澳洲住宅房地产的投资。在这一过程中,澳洲税务局说服了前财相,把税网扩张到了本地居民身上。
当时,这项税收立法在国会投下了震撼弹,坎京政客根本搞不明白税务局到底想干嘛。
现在,正在阅读这条新闻的您最好系紧安全带,迎接以下的恐怖评论:
澳洲顶尖商业/税务律师,西澳的费克灵(John Fickling)描述了即将发生的事情:
如果您在2016年7月1日之后购买一处价值200万元或以上的地产,您将必须从购房款中扣下10%,然后把这笔钱交给澳洲税务局,除非卖家能够提供一份税务局签发的特殊目的税务居民“完税证明”(clearance certificate)。
卖主是否出生在澳洲以及一辈子都没踏出过国门,根本无关紧要——除非他们拿到这份“完税证明”,否则他们就会被视为外籍人士,那么买家就必须把10%的购房款交给税务局。
如果您以为这是在开玩笑,请读一读税务局的原话:“出售以下资产的卖主也将被视为外国居民,即便他们在其他税收目的上是澳洲居民。”
税务局对地产的定义非常广泛,包括土地租赁权,但不包括证券交易所的投资。如果买主没有从卖家那里收到“完税证明”,而又没有把10%的房款缴纳给澳洲税务局,到头来,他们还是得吐出这10%,而且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还得额外缴纳沉重的罚款和利息。买房经济将会严重受损。
费克灵表示,所有销售200万元以上地产的房地产中介都应该考虑这项新制度会对他们的业务造成何种影响,以及在不同的情况下,会产生何种合约后果。
比方说,银行和金融机构在担保债务超过售价的90%时,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业主被迫出售,那么银行强制收回房产并出售它们,就会比因为拖延“完税”而被税务局抓到要好。
不过为了公平起见,还是要说一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本地居民获得“完税证明”不会有任何问题。
然而,对本地人而言,这可能会增加他们受到税务审计的风险,此外,对下列情况的卖主也有危害:
·已经多年没有报税;
·有报税,但从税单上看,他们根本无力拥有这样的房产;
·和邻居同时把房子卖个同一名开发商,这可能涉及盈利计划(比如主要居所的资本利得税豁免可能并不适用于抱团卖房所带来的更高利润);或者
·澳洲税务局搜集的信息显示业主从事房地产开发,这意味着主要居所不适用于资本利得税豁免。
费克灵表示,在极端的情况下,业主可能会在卖房之前就被ATO找上门,冻结交易。
那些想要规避以上风险的业主或许会考虑紧急脱手(在7月1日前),所以未来几周买家或许可以好好讨价还价一番。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项立法中,“200万元”是一个硬指标,也就是说,随着房价普遍上涨,会有更多卖家被网获。随着时间的推移,税务局可能会把审计目标从其他领域转移到找出200万元以上房产的卖家。
此外,如果卖家拖欠税款,那么“完税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税务局通过寻求第三债务人通知(garnishee notice)的办法,设法从买主那里收回部分或全部的税款。
在这一点上,澳洲税务局又获得了一项合法收回拖欠税款的利器,这是全社会的福音。
同时,这项新立法再次打击了中国和其他亚洲买房者,可能会对公寓市场和其他类型的住宅市场造成严重伤害。
中国和其他亚洲投资者面临着一个“进退两难”的选择,他们不可能获得“完税证明”,但也肯定不愿把房子打9折出让。
中国人对房地产的投资把澳洲从矿业热潮的衰退中拯救了出来,但现在:
·资金从中国进入澳洲更加困难;
·澳洲银行收紧了对中国买家的信贷;
·从7月1日起,维州政府将把外籍人士购买公寓的税率从3%提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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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了是打击卖家不是买家, 这样会导致卖家不出货, 余下的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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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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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觉得这才是最合理有效的政策,早干嘛?豪车都有高额税,豪宅必须的呀。也防止短期买卖,便宜了非自住的海外投机人士扰乱本地市场。2M是个合理的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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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市场上货少了,价格会不会又要上一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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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防止卖家估计不交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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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就豪宅啦? 要求太低了。所有华人区的新房子或者近新的房子都超过这个指标!
好一些的, 新区比如the ponds, 超过2m的房子也不少!
http://www.realestate.com.au/pro ... ellyville-119913501
太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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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在the Australian 上,不过没看到其他媒体的报道。
这么重大的变化是不是该有个正式新闻稿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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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影响深远啊,挡住的不仅仅是海外买家,还有本地灰色收入者。ATO的大棒要砸下来了,大家准备好了吗?
不过具体如何还要看这个“完税证明”究竟需要怎样的条件可以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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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stralian 主编 气晕厕所里,我们的不是正式新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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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税务局网站,确实有此规定,三月份就已经发布了。
https://www.ato.gov.au/Forms/For ... ation-instru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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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卖家惜售,买的人也投机机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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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赞。本地居民里, 一边买豪宅一边吃福利的, 一边买投资房一边偷税漏税的, 只能捂着房子脊背发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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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对悉尼而言,2m真是算不上豪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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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太少了,15-20%也没关系,人家不缺那么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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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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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没说2m是thresho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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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有点二哦,投资者完全可以分散投资,买几个1m以下的. 而绝大的1st buyer都不会入2m以上的房子. 所以当高端买家被迫向低端挤压时候,更多的1st buyer哭晕在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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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是利好低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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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is no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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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分析。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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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10%并不是什么新税种,只是一个押金而已。
对于照章纳税的卖家来说,没有增加什么税负,顶多就是报税后晚点拿到这个10%而已。
主要目的还是打击海外人士,担心他们卖了房以后脚下抹油,溜了。ATO就再也收不到他们应该交的CG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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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这个表格,确如文中所说,本地居民不会有任何问题。
最多就是给ATO提供了信息将税务居民与房产持有者做了对应,间接说明目前房产持有者信息跟ATO不是联网的。
这一表格其实是一个类似完税声明的东西,并没有严格的要求主动证明什么(比如提交Tax Return,之前购房价格之类),甚至TFN都不是必填选项。
当然非法收入者和偷漏税者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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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打击谁看的是攻击关系。有刚需打击的买家。没市场打击的是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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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豪会去买1m自住?连个3流歌星到澳洲都买10m的海边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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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需也可以被打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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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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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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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以下的房子要涨,墨尔本中间价还是继续奔1m快速前行,咱还是买不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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