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我现在的自住房A,已经自住了4年,刚刚做了refinance, 把钱拿出来用我母亲的名字又买了一套房子B
现在打算搬到新买的房子,把自住房出租出去,
1,我想把这套自住房A让中介出租出去,大概出租5年左右,然后我再把这A房子卖了,是不是符合6年法则可以全免CGT?
我需不需要再次搬回来A住6个月?而且在出租的这段时间,我是不是可以抵税的?
2. 5年后卖房子A时,我需要怎么证明我之前在这套房子A里自住了4年?是要把之前的账单都保留吗?
3. 我现在从自住房A搬出去把它转为投资,需要通知银行,或者ATO,和council 吗?需要理由吗?
4. 关于我用母亲名字买的新房子B,买的时候以投资房来买的,现在房子settle 了,我们打算搬进去自住,
那么我需要通知银行吗?
5. 同样情况如果我在母亲名下的这套房子B里住了5年,(自住5年)然后卖掉或者出租,在6年内卖掉,也同样可以全免CGT是不是?
不好意思,太多问题,请各位大侠指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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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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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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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还是tafe去读个tax law, 这样报税都可以自己报了,不用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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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 把唯一自住房出租 并另外租房住
所以你要说服ATO为什么要搬走, 另外你要给你母亲缴租金, 这笔租金要缴税, 你母亲的房子也不算是100%自住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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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现在在搬之前就要和ATO说为什么搬走么?还是将来卖房子的时候?
我的搬家理由这样可以么? 因为我现在怀孕了,需要搬到父母那去住,方便妈妈照顾我,和帮我带孩子!
另外,我住我妈妈的房子,是不给房租的,因为我只是用妈妈名字买的房子,但房贷是我和我老公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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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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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tax law真是一窍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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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符合6年法则的前提 因工作搬走 而且以后还要回来居住 而且这个工作原因 一般是要跨州工作, 当你卖房用6年法则缴税的时候, 要解释给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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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意思是,6年法则,唯一的理由只能是工作原因?其他理由都不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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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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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同样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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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想知道。 6年法则是6年内注满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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