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 在签买地合同的时候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 AND OR NOMINEE, SETTLE的时候要加上另外一个合伙人的名字, 律师说不能属于联名, 要不然万一我有什么意外, 我那一部分就默认属于合伙人的了. 那如何和别人合伙,分别拥有50%,5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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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ants in Common 和 Joint Tenants的差别。
你问你的律师,他应该你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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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我想他可能和我说的就是Joint Tenants, 我再和他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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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 tenant 是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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