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国际先驱导报8月31日报道 8月中旬以来,有美媒披露美方指责中国“猎狐”行动,引起国际舆论的高度关注。《纽约时报》援引一位美国官员的话说,美国国务院向中国发出警告,指责中国追贪人员在美从事“秘密工作”。
国际先驱导报8月31日报道 8月中旬以来,有美媒披露美方指责中国“猎狐”行动,引起国际舆论的高度关注。《纽约时报》援引一位美国官员的话说,美国国务院向中国发出警告,指责中国追贪人员在美从事“秘密工作”。但就在今年4月,美国国土安全部曾与中国公安部举行第一次部级会晤。双方一致同意要建设性管控分歧,构建富有成效的中美新型执法合作关系。其中,追逃追赃与遣返合作是双方确定的未来合作领域中的重要一项。 美方就此突然对华发难令外界费解。其背后究竟有何隐情?中国在美“猎狐”的难点是否也在其他国家显现? 在中国人眼中,“猎狐”和“天网”是重拳出击反腐败的重要步骤,事关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在新西兰眼中,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政府保持司法合作,同样是司法建设的重要方面。不过,在联合打击藏匿在新西兰的涉贪嫌疑人时,司法机构仍旧面临一些有形和无形的障碍。 调查取证困难重重 所谓有形的障碍,指的是嫌疑人违法行为取证和中新双方司法引渡的程序性问题。 谈及中国政府打击贪腐时,新西兰总理约翰·基曾经表示,新西兰希望进入国境的所有投资都是合法的,当然也包括来自中国的投资,但这种合法性的确认并不简单。 约翰·基明确表示,自己也知道新西兰有一些“高调”华人是“天网”的目标,但如果要在司法意义上查实这些人手中的资金来源违法,并没有那么简单。 例如,新西兰警方曾经在最大城市奥克兰突袭一名涉嫌经济犯罪的华人豪华住宅并查扣其巨额资产。这名华人据信就是中国“天网”行动公布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涉嫌携巨额赃款外逃的原通化金马药业的董事长闫永明。不过,虽然警方一直在监控并采取行动,仍然无法对其洗钱等违法行为找到可以提交法院的切实证据。 这名嫌疑人在新西兰遭调查后,随即逐步把资产转移到其他人名下,给取证带来困难。对于那些更加低调隐匿在新西兰的嫌疑人而言,调查更是困难重重。 缺乏引渡协议 另外,新西兰和中国之间并没有签订引渡协议,这也给两国共同侦办相关案件,特别是针对已经获取新西兰国籍的犯罪嫌疑人时,面临较大司法困难。 理论上,中国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是向成员国所做的犯罪事实通报,而不是具备强制效力的逮捕令。根据新西兰法律,逮捕犯罪嫌疑人或向其他国家引渡嫌疑人,需要通过本国司法程序。 现阶段,中新两国正在谈判磋商签订引渡协议的可能性。由于两国在司法量刑,特别是在死刑的裁决上存在不同,谈判很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 当然,没有引渡协议并不意味着无法把犯罪嫌疑人移交中国司法部门。一名韩国裔的新西兰人涉嫌与上海发生的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相关,受到中国政府通缉,要求新西兰政府遣送此人到中国受审。目前,这一案件的引渡程序已经进入最后阶段,新西兰高等法院已经驳回嫌疑人留在新西兰的请求,他本人也遭到羁押,等待司法部长做出是否引渡的最终决定。
新西兰司法部是否同样会对涉嫌在中国经济犯罪的新西兰籍嫌疑人采取行动?司法部长亚当斯表示,还没有接到中国政府的正式引渡申请,因此拒绝发表评论。 无形的障碍 所谓无形的障碍,指的是嫌疑人往往在潜逃国寻找“靠山”,给执法机构带来各种困难。 仍以闫永明为例,新西兰媒体披露,这名“天网”嫌疑人2001年抵达新西兰,第二年获得永久居民身份,随后又以“部长特批”的形式获得公民身份,成为“新西兰身份最具争议的新移民”。 一些媒体爆料,闫永明曾经同时给新西兰两大主要政党议员捐款,其中就包括现任总理约翰·基。他移民新西兰的每一步都遇到移民局等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的异议,特别是在授予其公民身份时,时任工党政府移民部高官肖恩·琼斯在明知其遭国际刑警通缉的情况下,依旧行使特权给予其公民身份,理由是担心他被中国司法部门判处死刑。 类似事件并不新鲜,在不少“猎狐”或“天网”嫌疑人身上都出现过。他们利用相关国家内部政治的复杂性,钻法律的孔子,“把水搅浑”,给相关司法程序的正常推进带来阻力。(发自惠灵顿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