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一名台湾旧生控告布里斯本一间寄宿学校,指陈在晚上关灯后被人狂殴至脑部严重创伤,要求赔偿700万元。 事发1997年6月,当时陈龙伟(LU WEI CHEN,译音)差两个星期便足十六岁。当晚他在布市郊区JIMBOOMBA的
一名台湾旧生控告布里斯本一间寄宿学校,指陈在晚上关灯后被人狂殴至脑部严重创伤,要求赔偿700万元。 事发1997年6月,当时陈龙伟(LU WEI CHEN,译音)差两个星期便足十六岁。当晚他在布市郊区JIMBOOMBA的晓氏国际书院(HILLS INTERNATIONAL COLLEGE)寄宿,被至少七名学童围殴至昏迷,不醒人事。 现时27岁的他在台北与母亲及兄长居住,需要他人24小时的照顾,动不动便发火,而且有严重的智能障碍。 据入禀昆省最高法院的文件,陈的母亲樊包笑(PAU SHIU FAN,译音)指陈如果校方调查儿子以前的投诉被人欺负和感到可怕,便不会发生此事。1997年被打学生在状辞中,樊指儿子在1997年1月入读当时称为晓氏语言学校(HILLS LANGUAGE SCHOOL)为寄宿生,完成第十班课程。樊为翻译员,本身经营零售业,要留在台湾。她说本人并不知悉儿子被人欺负。 她说,一名教师在1997年5月15日儿子起床时,发现陈有一个黑眼圈,最初陈解释是打篮球时受伤,其后又改口指前一晚被一名学生殴打,因为欠对方打电话的钱。樊在状辞中称,儿子当时要求老师保密,因他怕被人报复。 两周后,陈涉嫌向这名老师表示,他喜欢这间学校,但不想再寄宿因为他害怕。 当天晚上在8时至11时间,陈在宿舍的一个浴室内被七名男童拳打脚踢,头部重伤。 樊指陈负责巡房的老师没有发觉陈不在房内。 控方代表律师LAURA NEIL表示,控方将指陈事主在几小时后才被发现和获得治疗,并且很迟才通知陈的母亲。律师指出,索偿的数目虽然很巨,仍未达赔偿的最高先例。 晓氏教育基金行政总裁JOE MARINOV表示,此案已交由校方的保险公司及其律师处理。他说,状辞中提及的两名老师,一名经已去世,而他和校长JENNY MILLEN当时均不在校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