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去年东区华裔富婆绑架案:一案犯与警方合作获减刑
奥克兰去年发生的中国富婆被人绑架勒索案件,四名被告中的一人因与警方合作日前获减刑逾四年,近一半原判刑期。 李长松(CHANG SONG LI),周祖平(ZUPING ZHOU),陈享权(ZIANG KWAN CHEN)及桂万哲(WANZE GUI),去年3月由事主在豪域(HOWICK)的家中将43岁事主赵青(QING ZHAO,译音)绑走。在绑架事件中,绑匪不但殴打事主年迈的父母,而且在逃走时与男户主碰个正着,用枪和刀指吓对方。 麦、周及陈去年7月在曼奴考地主法院因绑架及严重爆窃罪各被判刑十年;桂则在稍后被判刑13年。 周上月入禀上诉庭,反对刑期过重,因为原审法官未有足够考虑周的年龄,当时与警方合作、认罪及案中所扮的角色。周当时只有十九岁,案中另外三人则为20多岁或30多岁。上诉庭同意辩方的反对,认为刑期太重,而且最重要的减刑因素是被告协助警方,包括在桂万哲审讯时,出庭顶证。上诉庭故缩短被告刑期至5年。 绑架案事主被人禁锢20小时,遭人绑手绑脚,而且蒙眼,困在POINT ENGLAND一间租来房屋内一个衣柜内。绑匪知道事败,户主已报警,不会付出赎金后,将其送到ONEHUNGA一个工业区将她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