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
A 一套房 B 一套房 A&B 是非夫妻的亲属关系 父母子女 或者兄弟姐妹
都是唯一的一套自住房 然后A租B的房子 B租A的房子 房费正常 然后除了中介管理费打水漂了 其他的物业费 排污维修费家具费市政费 还有折旧银行利息 是不是都可以用来抵税呢?
再按照六年法则 六年之内互相住回来或者卖掉 那这样的话是不是 增值税也不避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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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忘记租金是收人,要打税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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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其实是可行的。也是一个避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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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人租,为什么要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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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可行 而且好处很大 租金肯定是往小的报 买个家具什么的都可以退税了你想一想 在房价不升的情况下可以省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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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C才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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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创意
不知有没有算错 感觉互相房租能算到多便宜挺关键的 哈哈
互租:
税前: (收租金x -持有费用y -利息z1)*70%
税后: -付房租x - 本金z2 +折旧退税w
正常自住:
税后: - 持有费用y - 利息z1 - 本金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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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能不能互相包b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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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我认识一个朋友,妹妹买住同一个小区。姐妹互相租,租金一样,可以抵扣利息,再加上折旧,每年拿回来不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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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属于偷税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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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明显,不是一查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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